2026年广州市黄埔区文船小学招生简章(附招生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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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发布2026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6年学校招生计划为3个教学班。
二、招生服务范围
1.文船社区:红山一路1-105号;红山二路1-115号;红山三路1-100号、102-226的双数号;广新路611、613号;文船路3号、208、266号。
2.航专社区:红山三路101-129号的单数号。
3.双沙社区:双岗村(含双沙一社、二社);黄岗小区;沙浦村(双沙三社、四社);华坑村(双沙五社)。
4.远航钢社区:沙浦北苑路2-3号、5-25号、27号、29号;沙岗街82-94的双数号。
备注:所有地段的表述以户口本登记的信息表述为准。
三、招生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四、招生类别
(一)人户一致地段生。
拥有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有效产权(房屋占有份额51%及以上产权),并实际居住,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即该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所持有的有效居住证明(如房产证、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安置协议、拆迁协议等)的地址一致。跟祖辈房产就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且该住宅单元无以往业主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5年级(以当年招生报名期间统计核查数据为依据)。
(二)统筹生。
广州市户籍,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拥有房屋50%及以下有效产权的住户、租住户等人户不一致儿童、拆迁户。统筹生报名及提交资料的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三)政策性照顾学生。
指非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实际居住在学校地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五、网上报名时间
(一)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7日至11日(9:00-21:30),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点击“公办小学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仅限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信息需填写适龄儿童父母信息(父母离异可仅填写其中一方信息),如果监护权转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可填写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需提供监护权转移的合法有效材料)。
2.用在“公办小学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手机下载安装“钉钉”APP,如被学校录取将有用。
(二)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
1.由法定监护人对照本简章《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准备好所有必备材料。
2.5月16日-18日,带上证明材料、入学报名资料到学校教导处办理初审手续。
3.需要提供的入学报名资料:
(1)《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①户口首页(即户口地址和公安机关公章页)与适龄儿童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请于报名前确认户口本上是否有小孩身份证号码,如无请提供小孩身份证);②父母户口页印在同一张A4纸(如与孩子不在同一户口,同时复印户口首页);
(5)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和发票/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
六、招生资料审核的时间、方式
5月16日-18日,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顺序排好,用文件夹夹好,然后按照在“公办小学报名系统”中预约的具体时间段,到学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26号)办理资料审核,一个家庭由一个监护人到校。
七、提交审核资料清单
(所有材料都必须带原件,现场审核资料原件,留复印件)
1.在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2026年广州市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贴上适龄儿童近半年内的免冠小一寸彩照);
2.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3.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附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1)户口首页(即户口地址和公安机关公章页)与适龄儿童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请于报名前确认户口本上是否有小孩身份证号码,如无请提供小孩身份证复印件);
(2)父、母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如与孩子不在同一户口,同时复印户口首页);
(3)随祖辈房产居住户需提供祖辈户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6.有效居住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人户一致地段生: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以适龄儿童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按揭合同;
(2)随祖辈:①与以祖辈为户主的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房产须为祖辈全权所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也在此户籍上);②适龄儿童及父、母三人在广州市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
(3)集体户和租住户:①住建部门认可的、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的祖辈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非本区的穗籍租住户房屋租赁备案至2026年4月30日满一年或以上,且往后租期不少于3年;住单位宿舍需提供单位证明、个人与单位签订的用工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明细信息);②适龄儿童及父、母三人在广州市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
(4)挂靠户:①与挂靠户籍户主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按揭合同;②适龄儿童及父、母三人在广州市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③在挂靠户口地址居住的有效证明;
(5)拆迁户:①有效的拆迁协议合同或公证书(附有父母和适龄儿童名单);②原居住地的房产证或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③临时居住地的有效证明。
八、新生注册时间
1.6月17日,发布人户一致地段生录取结果,报名系统会通过普通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被录取新生家长,请留意查收,并务必按短信中的指引进行操作。
2.6月27日,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方式会提前发布。逾期不办理新生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九、相关具体招生信息查询
(一)因特殊情况未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于8月25-26日在“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http://zs.gzeducms.cn/)补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二)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予以录取,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不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注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三)报名资料信息要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报、瞒报信息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对应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加具意见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学校地址:黄埔区红山三路26号
招生咨询电话:(32080585李老师)
招生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