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川天府新区师一学校小学部招生简章及收费标准

来源:九考网

四川天府新区师一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四川天府新区条例》《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设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省级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方案(试行)〉的通知》《成都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和日程安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和日程安排》有关要求,为做好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新区”)2026年民办学校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校2026年小一年级计划:区内专项招生125人;市内其他区域招生人数:详见市平台(含二孩等计划,不含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所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一)新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在新区就业的其他人员子女。

(一)在新区企业单位就业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工作单位的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新区;2.持有与该企业单位依法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3.自2026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二)新区个体工商户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本人在新区办理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发证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2.依法纳税(或免税);3.自2026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合法经营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三)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职工证明信函(编外聘用人员须同时出具所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2.编外聘用人员须具备,自2026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上述两类入学对象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

三、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从新区民办学校中选报1个入学志愿,还可自愿选报1至2个调剂顺序意愿。

四、报名及录取

(一)民办小学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

1.报名时间: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21日至24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日程安排:

3093

3.报名平台操作流程:

3094

(二)民办小学面向全市招生入学。

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后,剩余计划面向成都市招生。

1.报名时间:6月1日至5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录取结果:6月16日,法定监护人通过报名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五、学位确认

6月17日至18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确认。被民办学校或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六、入学报到

(一)报到对象:已被学校录取,并已完成学校学位确认的适龄儿童。

(二)报到时间:具体时间及安排细则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

(三)报到地点:四川天府新区师一学校(天府新区麓山大道二段19号)。

七、收费标准

学费47500元/年。

八、特别声明

(一)学校未与其他任何培训机构及个人联合办学或委托招生。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市、区招生政策执行。

(二)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四川天府新区师一学校所有。

九、关于学校

四川天府新区师一学校小学部(原天府师大一中)【简称天府师一附小】,位于天府新区麓山大道二段19号。四川天府新区师一学校于2021年举办小学和高中,形成小、初、高一体化办校格局。小学部致力于成为成都市一流民办小学,以一贯制学校的优势支持学生在各学段无缝衔接,形成教育的连贯与一体化。

小学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其价值在为孩子的人生奠定扎实的基础,帮助学生面向未来,为进一步成长做好广泛、充分的准备。

教育即生长。学校最好的样态是成为学习的乐园,在这样的学校里学习,必定是成长的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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