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普宁国贤学校招生简章(小学+初中)

来源:九考网

2026年普宁国贤学校招生简章

普宁国贤学校创办于2012年9月,为普宁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校园占地120余亩,总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清幽雅致,办学规模宏大,教学配套设施标准先进、一应俱全。学校秉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特色为先,素质为本”的办学理念,扎实开展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学校推行人本化管理,用心关怀每一名学生,办学实绩突出,育人成果丰硕,深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为规范学校2026年一、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依据普教发〔2026〕63号文件《关于印发<2026年普宁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一、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01、招生计划

一年级285人,七年级660人。

02、招生范围

普宁市户籍及居住在普宁市内进城务工随迁人员的适龄儿童。

03、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

居住普宁市内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

(二)七年级

具有普宁市内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和普宁市户籍返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三)政策照顾对象

1、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2、在本市投资经商的港澳台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

3、在普宁市居住的A类、B类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4、在普宁市工作,对本市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获普宁市级以

上党委或政府有效表彰者的子女;

5、捐资助学成绩突出,受普宁市委、市政府表彰者的子女;

6、普宁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对象的子女;

7、举办者子女,或在本校工作满一年或依法按期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任教学校缴纳)的教职工子女。

申报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或优先照顾学位的学生,必须于7月20日前由其父母或其指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报读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核、学校公示后,列入优待政策对象。

04、招生流程及录取办法

(一)组织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25日)

报名网址:http://pnjy.sincci.net或登录普宁市政府网站教育部门频道或“普宁教育”微信公众号的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可自愿填报1至3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并同时申报民办学位生和政府补贴购买学位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8时30分至7月25日17时30分。

(二)入学资格初审(时间:7月3日至7月25日)

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每位报读学生进行资格初审。

(三)入学资格复审、终审(7月4日至7月28日)

市教育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读学生资格进行复审。

(四)统一招生录取办法(时间:7月29日至8月5日)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形式产生民办学位生和政府购买补贴学位生。被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的录取。

1、录取顺序:

在进行电脑派位录取时,按批次优先录取政策性照顾生、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含民办教育集团)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录取本校(集团)自愿报读初中一年级符合第一批次的小学毕业生后,剩余的招生计划在社会公开报名符合第一批次的适龄儿童中录取,剩余学位再进行第二批次录取。

2、录取办法:

自愿报读学校的,均参加民办学校有各类学位招生计划的电脑随机摇号,按批次志愿优先原则,按批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录取。

第一批:具备以下其中一项

①具有普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②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任一方在普宁市范围内拥有住宅产权(含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赠与、继承)的非普宁市户籍适龄儿童;

③其父母任一方在普宁市内居住并依法连续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社保、灵活就业社保)满6个月的适龄儿童;

④已办理普宁市居住证的持证人的子女;

⑤其父母任一方是普宁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适龄儿童;

⑥其父母任一方为本市“绿卡”工业企业的员工且居住在普宁市内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其父母任一方在普宁市范围内有相对稳定住所(含经商、租赁、务工)且实际居住的非普宁市户籍适龄儿童。

当同类别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学额时,全部录取;当同一类别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学额时,采取电脑派位的随机方式录取。

双胞胎、多胞胎的报名,既可以以“捆绑”方式参加派位,也可以以每个孩子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派位;但以“捆绑”方式参与派位,只有一个报名号(多胞胎只能用其中一人身份证号码注册,不能用多个身份证号码注册多个账号),所有志愿统一填报,摇中则一起录取,摇不中则均不予以录取。以“捆绑”方式参加报名的,监护人应在报名审核时向学校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户口簿、出生证等),学校初审通过后以教育组或市直学校,于7月26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教育股。未申请以“捆绑”方式参与派位的,则以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派位。

3、具备优待政策规定的对象,优先录取政府补贴学位生。

4、电脑随机派位。

由市教育局于8月5日(星期三)统一实行电脑派位进行录取。

5、公布录取结果。

所有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录取的,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学生录取结果。

6、学生注册。

招生学校正式录取公告发布后,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5天内(8月6日至8月10日)到学校办理缴费确认手续。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办理学籍备案

2026年8月20日至8月25日,由学校统一编制新生录取名册并报市教育局办理学籍备案手续。

(七)办理学籍备案

取得以上户籍、居住证、社保、“绿卡”等证明材料有效截止

日期为2026年6月20日。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

间内凭户籍及相关证明在网上报名。按要求需提供原件到报读学

校审核,逾期作自动放弃申请入学资格处理。

温馨提示:本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电脑派位入学报名均在市教育局招生平台统一开展,不通过私下招生、提前招生、协议招生,不收取家长的任何费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于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考试选拔”“签订协议”“特殊渠道”“摇号保中”“交钱就能摇进去,摇不进去就退钱”等各种招生信息及传谣,在此学校特别提醒各位家长,警惕不法分子利用招生进行诈骗,不要相信任何虚假宣传和承诺,自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共同抵制违规违法行为。

05、报名地点及电话

普宁国贤学校接待室

电话:0663-2939773,2939673,18026058152(冯主任),18026058061(黄书记)

06、需准备的材料

请各位家长携带学生《户口簿》及下述相关材料到学校接待处,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完成填报。

(一)普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申请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一方身份证;

3、申请人的出生证明;

4、七年级新生需携带原小学毕业学校(非国贤学校毕业生需要原学校学籍管理员签名)审核盖章的学籍证明。

(二)非普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申请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一方身份证;

3、申请人的出生证;

4、普宁市原小学毕业学校(非国贤学校毕业生需要原学校学籍管理员签名)审核盖章的学籍证明。

5、提供下列①至⑦项其中之一

①父母任一方在普宁市内房产的房产证或经公证处公证的房产证明材料

②父母任一方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③父母任一方的居住证

④父母任一方在普宁市内机关事业单位(须为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明

⑤父母任一方在普宁市内经商的《营业执照》、租房的《租赁合同》和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⑥父母任一方在普宁市内的务工证明

⑦属于教育优待政策规定的对象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