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黎平县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黎平县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好本县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增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透明度,有效化解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达到县域优质均衡验收标准。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学生公平入学、平稳分流,逐步化解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按照“优化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的要求,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兼顾、依规办事”的原则,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间节点,进一步推动本县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让更多群众能享受到更优质、更广泛的“教育入学一件事”政务服务。

二、划片招生的范围

(一)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2026年黎平县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划片范围一览

(二)城区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2026年黎平县城区初中招生学区划片范围一览

(三)非德凤街道、龙形街道辖区内各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原则上由乡镇(街道)所属服务范围内的初中学校负责招生。

三、招生程序及事项

(一)发布招生公告

城区各中小学根据当年毕业年级毕业学生数及化解大校额、大班额情况,将当年拟招生学位数于3月初报送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中心,3月下旬由县教育局结合当年招生政策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和黎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公告。

(二)报名登记对象

本县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出生时间以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时间为准,未满6周岁的不得登记入学。

(三)报名登记时间

从当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

(四)报名登记方式

城区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统一实行线上登记,各家长于当年4月1日至5月31日根据所属片区学校招生APP指引如实填写信息和上传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学生信息审核

城区各中小学于当年6月5日前从系统中导出学生信息报送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中心,由县教育局汇总后分发县公安、住建、市监等部门对信息进行认真核查比对,于当年6月底前核准学生居住地址,并将核准后的学生居住信息和类型交到县教育局。

(六)学位安排

城区各中小学按照当年登记入学情况,于当年7月15日前完成安置。安置时按照批次先后顺序进行,首先安置符合第一批次的学生,其次安排符合第二批次学生(此批次先安置户籍和购房户子女,再安置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最后安排符合第三批次学生。当城区某中小学出现安置到同一批次人员不够学位安置完同一批次人员时,学校按照学生登记入学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安置,剩余人员统一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中心,由县教育局按照当年入学登记的先后顺序统筹安置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当城区中小学根据招生公告数量安置不剩学位后,无法安置的学生回原户籍地就读。

1.第一批次:一是户籍和房产一致的学生,即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地址和房产均在同一划片区域的学生。二是易地扶贫搬迁的学生。三是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黎平籍退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英模子女,县消防救援大队随队子女、招商引资企业营商人员子女、人才引进人员子女,按照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进行安置。

2.第二批次: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在城区但房产在另一个划片区域的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在城区购房的学生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当户籍和房产不在同一划片区域的学生,按第二批次招生,但以房产所在区域进行安置。

3.第三批次:持有效暂住证且居住超过半年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和随亲就读人员。

说明:①文中“监护人”仅指该生与监护人同在一本户口本上的人员。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指的是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或者本省外县(或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七)发放入学通知书

小学由城区各小学制作、书写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后发放,初中由县教育局制作,由招生学校填写,以学生毕业学校为单位整理后由学生毕业学校发放。

四、社会监督及责任追究

1.学位安排结束后,将由招生学校对学生姓名、家长姓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核实。

3.对违反规定安排学位及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