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 2026 年普通高中学校艺体专业生招生实施方案

来源:九考网

为做好本市2026年普通高中学校艺体专业生招生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时间、准备

体育、艺术专业生报名时间为4月11日-12日。

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按照普通高中报名资格执行。学校根据本校《艺体专业生招生工作方案》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把关。

二、招生范围、项目、计划

招生范围

区(市)所属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在本区(市)招生,枣庄市第三中学(市中校区)面向市中区和市直初中学校招生,枣庄市第三中学(新城校区)面向中心城区招生。

省级高中学科基地、省级特色高中面向全市招收符合该校相关项目的学生,包括滕州市第一中学体育、枣庄市第八中学美术、枣庄市第三中学音乐、枣庄市第九中学音乐。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符合该校相关项目的学生。“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和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应招收足球专业生,可面向全市招生,优先招收近三年参加过区(市)及以上教育或体育部门足球比赛的学生。鼓励其他具备培养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足球专业生。

招生项目

体育: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术。

艺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绘画、书法。

招生计划

(1)区(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专业生数量不低于年度招生计划的2%,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的5%。

(2)艺体教育办学特色鲜明,近两年参加省市艺体比赛成绩优异的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招生,须报经市教育局批准。

(3)未达到2%最低标准招生的学校,剩余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4)“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和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可给予11~17人足球专业生计划外招生指标。各学校足球专业生招生办法需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市教育局审批。

三、专业测试

各学校招收体育、艺术专业生的方案(包括专业、项目和招生人数),要经区(市)教体局核准,报经市教育局同意并备案后方可公布,未经审批任何学校不得开展招生工作,所有审批的专业、项目需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各(区)市教体局统一管理,枣庄市第三中学由市教育局管理,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测试时间

(1)第一批测试:4月15日-16日。

测试学校:枣庄市第三中学、枣庄市第八中学、滕州市第一中学、滕州市第二中学、枣庄市第一中学、枣庄市第二中学、枣庄市第十八中学。

(2)第二批测试:4月17日-18日。

测试学校:二批次普通高中。

测试要求

(1)聘请专业评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确保评分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并签字确认。各考点要利用现场录像记录考试情况,保证录像清晰可辨,以备核查。因录像问题导致考生成绩无法查证的,属责任事故,视情节追究学校和区(市)教体局责任。

(2)各考点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测试,按类别按项目将全部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经区(市)教体局核准,报市教育局同意并备案后方可在学校公示栏、网站、公众号等进行张榜公示,按规定时间上报。

(3)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记录单为一式三份,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一份由招生学校存档,一份在各考点学校公示栏中张贴,一份上报区(市)教体局备案。

(4)各考点要成立考试仲裁组,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如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单签字前向考点仲裁组提出申请,由仲裁组复查并及时向考生反馈复查结果。

四、测试结果上报

学校体育、艺术专业生测试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与预录取人数比例为1:3;如果某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降至1:2发放;仍达不到1:2,按照2:1核减该项目招生计划后发放。第一批和第二批测试学校分别于4月17日、4月20日以区(市)为单位,将发放合格证的艺体生数据光盘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309室)。《枣庄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专业预录审批登记表》经区(市)教体局审批、汇总后一并报送。

五、志愿填报

取得有关学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填报《枣庄市2026年普通高中学校和“3+4”本科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将该校填报为一志愿,并填写艺体类专业测试考号。

六、录取

应根据所报考学校招生方案进行录取,录取分数线美术、书法、音乐类文化课不低于所报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75%,舞蹈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低于所报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体育类破格考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

体育类考生破格录取基本条件是:具备所报考学校艺体专业生录取合格证,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在集体项目中获国家前六名、省前三名、市前二名、区(市)第一名的;单项获国家前八名、省前六名、市前二名、区(市)第一名的;体育才能突出,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的考生。

七、工作要求

各区(市)教体局要切实加强对招收专业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做好对本区(市)普通高中学校专业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得随意增加专业生招生计划,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经查实舞弊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处理。

各学校、各区(市)要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学校和区(市)的咨询举报电话提前公布、提前告知、确保接听,切实实现艺体专业生考试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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