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黎平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黎平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小学入学年龄统一为年满6周岁专项规划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试行做好教育入学“一件事”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本县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划片、调配”招生原则,初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调配、整班移交”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入学

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未注册过小学学籍,且实际居住在黎平县内的儿童。

(二)初中入学

具备全国统一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1.本县学校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县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3.非黎平县户籍符合在黎平县内入学登记条件的适龄少年

儿童。

三、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31日(线下登记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登记地点及方式

(一)就读黎平县城区学校登记方式

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方式进行登记,一名适龄儿童选择其中一种登记方式登记,且只能在所属划片学校登记;黎平籍现(退)役军人子女、驻黎部队随军子女、烈士子女持相关材料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服务中心进行线下登记。

(二)就读黎平县城区学校登记地点

1.小学一年级

线上登记:所有符合进入县城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根据《黎平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划片学校,根据实际住址,通过微信“扫一扫”所属划片学校二维码进行登记并上传提示需上传的相关佐证材料。

线下登记: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原件,按《黎平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到划片小学进行登记。

2.初中七年级

(1)线上登记:所有符合进入县城区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根据《黎平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划片学校,根据实际住址,通过微信“扫一扫”所属划片学校二维码进行登记并上传提示需上传的相关佐证材料。

(2)线下登记: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原件,按《黎平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到划片初中学校进行登记。

(三)就读黎平县乡镇学校登记地点

凡是申请就读乡镇学校(或高屯街道)的适龄儿童,都采取线下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

1.小学一年级

在本乡镇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统一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后上报所属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其他适龄儿童到乡镇(街道)中心小学登记。

2.初中七年级

在本县乡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学校登记;其他学校毕业的到所属服务中学登记。

五、登记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城区。需在黎平县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就读的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黎平县城区户籍子女。

2.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水库移民搬迁的子女。

3.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在黎平县城区具有本人合法房产的子女。

4.中央、省、州驻黎平国有企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经县政府招商引资到黎平县投资,且实际居住在黎平县城区的投资人子女。

5.现役军人子女、驻黎部队随军子女、烈士子女、县消防救援大队随队子女。

6.因工作调动(调动时间为2025年9月至登记截至时间)到黎平县城区行政事业机关单位工作的子女。

7.城区居住至登记截至时间满半年的随迁子女、进城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在黎平县城区居住的华侨、港澳台籍、外国籍子女。

9.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政策人员子女。

(二)登记根据不同类型提供以下材料

①现(退)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英模子女等的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及支付租金的有效凭据)、证明父母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②户籍房产一致的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或备案表)。

③易地扶贫搬迁学生的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房产证。

④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子女的提供以下材料:县招商引资文件、协议书或由县投资促进局出具的相关证明、营业执照(含民办机构办学许可证)、户口簿。

⑤户籍房产分离的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或备案表)。

⑥随迁子女的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公安部门提供的居住证、用人单位或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或证明、营业执照(经商人员子女)。

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租房合同(含支付租金的有效凭证)、务工合同、工资收入证明。

⑧随亲就读学生的提供以下材料:学生本人家庭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委托监护协议书。

备注:入学子女户口簿上“户主”不是父母一方的,还需另提供子女出生证明。

(二)乡镇。需在黎平县乡镇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就读的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黎平县所属辖区乡镇户籍子女。

2.随迁子女。

3.其他符合本县就读政策人员子女。

六、其他事项

(一)每个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只能在一个登记点登记,同时在两个或多个登记点登记的,将作为实际所属片区学校的最后一个批次来进行安置。

(二)非本县小学毕业生符合在本县城区就读条件的,查询有全国统一学籍号才予以登记。

(三)城区小学和初中于6月10日前将《黎平县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登记台账》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中心陈礼云老师处。

七、黎平县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招生登记码如下。

招生咨询电话:0855-622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