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始兴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始兴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本县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原则,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本县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规范公平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电脑派位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就近入学原则。2026年本县继续实行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城区初中学校电脑派位招生、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本乡镇户口所在地服务区域范围内适龄学生的招生政策。

(三)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免试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

二、招生计划

(一)小学。2026年秋季县城小学一年级共招收37个班1665人,其中,实验小学9个班405人,逸夫小学6个班270人,高峰小学9个班405人,丹凤小学7个班315人,丹凤小学江口校区1个班45人,太平镇中心小学5个班225人。乡镇小学根据招生区域生源情况和标准班额要求确定招收班级学生数。

(二)初中。2026年秋季县城初中起始年级计划共招收40个班2000人,其中,九龄中学10个班500人,墨江中学14个班700人,风度中学4个班200人,明德中学12个班600人。乡镇初中根据本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数和标准班额要求确定招收班级学生数。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

1.乡镇小学招生:各乡镇中心小学、完小招收本乡镇户口所在地服务区域范围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太平镇中心小学、城南镇衍屏中心小学、顿岗镇中心小学、沈所镇中心小学负责招收本镇户籍范围内子女以及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2.县城小学招生:县城小学(指实验小学、逸夫小学、高峰小学、丹凤小学、丹凤小学江口校区、太平镇中心小学,下同)招收服务区域范围内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符合条件的儿童入学。县城小学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相关证明材料见《2026年始兴县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须知》(附件1)。

因身体状况无法入学需要延缓入学的始兴县户籍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县教育局教育股提出申请(申请资料见附件4),延缓入学期满后,应即入学。

(二)初中招生

1.乡镇初中招生:各乡镇初中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招收本乡镇户口所在地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2.县城初中招生:县城中学(指墨江中学、九龄中学、风度中学初中部、明德中学,下同)实行电脑随机派位进行招生,招收本县县城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其他非县城小学的小学毕业生,要参照县城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于2026年6月30日前,提供相关资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进行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可参与县城初中的电脑派位招生。

四、政策优待录取

以下人员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附件2或3),经核实后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入学。

(一)烈士子女,一至六级因公伤残或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二)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三)加入基干民兵组织2年以上且受到市人民政府或韶关军分区通报表彰(扬)的基干民兵子女;

(四)符合“长幼随学”政策的人员子女。

五、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生源认定依据

(一)学生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如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作为确定划片的依据。

(二)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该片内依法入学: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本县;4.孤儿。

(三)兴晟家园适龄儿童就近安排到太平镇中心小学就读。

(四)具有本县户籍在外地完成小学学业的学生需回本县就读初中的,乡镇范围的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登记,县城范围的应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登记,逾期办理者,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五)其他户口情况特殊者,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由学生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由县教育局教育股审查核实,核实后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六、实施“长幼随学”

按照《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市教〔2025〕6号)精神,“支持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子女随学就读同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在符

合入读、转学有关规定和学位空余情况下,双(多)胞胎子女、多孩子女(含延缓入学子女、再婚随养子女)申请入读哥哥姐姐或弟弟妹妹现就读(不含毕业年级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读。家长须在报名时填写《始兴县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申请表》(附件3),并按表格备注提供相应的资料。

符合一年级就读条件的,学生家长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内送交拟就读学校核准。

双(多)胞胎子女、多孩子女申请同号绑定参加县城初中电脑派位的,或申请随哥哥姐姐就读同一所县城初中的,学生家长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6年6月30日前送县教育局教育股核准。

符合转学入读申请的,学生家长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6年6月30日前送交拟就读学校核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初中七年级第一学期的学生以及毕业班学生(即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初中九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得办理转学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

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1.入学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人员子女。

以下人员按随迁子女相关入学条件,持相关证件与本县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同等入学待遇:1.持有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2.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3.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2.办理入学程序及要求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办理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当地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二是监护人本人有合法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及相关材料;三是监护人按国家规定在本县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四是外省户籍人员需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办妥。符合划片招生条件的跨省市流动人口子女,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学校,入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借读费。

(二)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工作和特殊教育学校(含随班就读)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全覆盖,零拒绝”,对区域内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全纳教育。同时,以融合教育为导向,采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原则上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不超过适龄残疾学生的10%。

(三)实行入学通知制度

各校要对已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县城学校需加盖县教育局教育股公章。县城小学应在2026年7月7-8日向已经报名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出《入学通知书》,其他乡镇小学由各乡镇中心小学统一填写入学通知书,在2026年7月8日前向已经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发出《入学通知书》。

(四)规范招生行为

各校要严格执行市、县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宣传行为的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待县外学校来本县招生,不得提供本县学生的任何信息,更不得协助开展报名和招生工作,如有违反的,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及当事人责任。

(五)科学合理配置教师、均衡编班

各校要根据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特长等情况合理搭配师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义务教育学校在编班时,要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班额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各校应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阳光分班,需采取邀请家长现场见证监督、电脑随机确定学生和任课教师团队等方式,推进均衡编班落实落细。

(六)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各校要严格执行转、休学审批制度,严控学生无序转学。城区小学、初中平均班额,小学班额超过45人、初中班额超过50人的,转入学校应向县教育局作书面报告。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学校应当按规定及时为入学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其中,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以建立学籍。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学籍工作的核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七)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

农村学校要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安置工作,积极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要成立“关爱之家”,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和档案库,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加强自我保护、安全、法制、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落实责任,确保2026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省教育厅“六项规定”纪律要求,全面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教育系统不当牟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实施阳关招生,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各校在招生期间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同时,我局将组成督察组,对各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核查,彻查违规招生、违规办理学籍背后的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从严从重处理涉及违规招生、违规办理学籍的相关责任人,维护良好招生秩序和教育生态。

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751-3311889,电子邮箱:sxxjyjjw@163.com。

始兴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缓学申请表.docx

始兴县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申请表.docx

始兴县政策优待入学申请表.docx

2026年始兴县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