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乐业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截至2026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条件和划片区域就近申请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迟到七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学,推迟入学由家长提出申请,报辖区小学审批,教育局备案。

(二)初中:县域内2026年春季学期小学毕业生和县外就读小学回原籍就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一)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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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各学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职责,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结合本县实际,小学坚持分片划区,根据实际居住地址实施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初中采用分片划区和随机派位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生。任何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荣誉证书、培训证明公开发表成果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三)坚持公平普惠原则

2026年秋季学期将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确保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应读尽读”、不失学辍学。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同等条件下,同一父母的子女优先在本学区内同校就读,因地制宜落实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要求。

四、分片划区

➠2026年乐业县小升初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2026年乐业县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五、招生办法

(一)乡镇小学招生办法

按所在乡镇户籍住址,由所在乡镇学校根据时间节点组织招生工作,指导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确保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

(二)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城区小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工作单位、家庭房产、经商以及进城务工等情况,将生源分为A、B、C、D、E五类,由各招生学校按照A、B、C、D、E五类顺次分批进行预录取,学生报名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招生学校负责。第一批每班按42人预录取,第二批根据第一批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出现补齐补全材料纠错类生源再次预录取补足每班45人,如第一批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无补齐补全材料纠错类生源或此类生源调剂安排完后仍有学位,则空余学位按照A、B、C、D、E五类积分从高到低顺次预录取,补足每班45人。监护人根据不同类别提交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五类生源需如实填写积分表。由申请报读学校初审后,提交县教育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采取依类别顺序(A类为服务区域固定生源,B-E类为随迁子女生源),同等条件下按积分从高到低顺次进行预录取的方式招生。报读学校学位录满后,未被预录取的学生(含A、B类)调剂安排到相邻片区学校入学。学位不足的学校,生源均有接受调剂的可能性。

各类生源类别及需提交材料如下:

A类学位。入学儿童户籍在县城新业、新兴、三乐、立新、新乐(当站安置点)社区内,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住宅性质独立房产,并实际居住。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且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本户口簿的,可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享受本类)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如监护人不是户主需再提供监护人页)及学生页,如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少年儿童出生证明。

2.房产材料。①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房产性质为住宅性质独立房产(不包括商铺、车库、棚户等)。自建房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土地规划许可证、建房许可证(如以上材料都没有,需提供与房产相关的协议(合同)以及交易的相关凭证材料)及房屋(可提供电子)等材料,权属人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房屋所属的村、社区委员会开具);易地安置户需提供房产证(或与易地搬迁专责小组签订的易地搬迁购房协议、入住证明等)。2026年最近1至6月其中1个月的用电发票。②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需提供父母双方法定监护人在乐业城区内无房证明。③有城区户口,无房产,需提供父母双方法定监护人在乐业城区内无房证明并提供法定监护人在乐业县城区的租房合同和房东的房产复印件及满6个月以上的房租、水费或电费缴费证明材料。

3.优抚政策证件材料。烈士证、军官证、消防员救援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B类学位。入学儿童非城区户籍,但父或母(或无父母的其他合法监护人)在县城城区单位或企业工作,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的子女,按实际住房所属区域分配学校。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如监护人不是户主需再提供监护人页)及学生页,如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少年儿童出生证明。

2.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开具在职在编证明,2026年1个月的工资单。

3.房产材料。①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房产性质为住宅性质独立房产(不包括商铺、车库、棚户等)。自建房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土地规划许可证、建房许可证(如以上材料都没有,需提供与房产相关的协议(合同)以及交易的相关凭证材料)及房屋(可提供电子)等材料,权属人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房屋所属的村、社区委员会开具);易地安置户需提供房产证(或与易地搬迁专责小组签订的易地搬迁购房协议、入住证明等)。2026年最近1至6月其中1个月的用电发票。②在城区内无房产,需提供父母双方法定监护人在乐业城区内无房证明并提供法定监护人在乐业县城区的租房合同和房东的房产复印件及满6个月以上的房租、水费或电费缴费证明材料。

C类学位。入学儿童与父母非城区户籍,但在城区内有合法房产(购房或自建房),户主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建房许可证、土地规划许可证)权属人属于父母(或一方),并已实际居住(2026年5月1日前已入住),在房产所属区域内学校安排完A、B类学位后,所余学位按积分从高到低顺次预录取。如本学区学位已满,调剂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学区学校入学。(享受城区公租房的儿童和当站扶贫易地安置户子女享受本类)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如监护人不是户主需再提供监护人页)及学生页,如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少年儿童出生证明。

2.房产材料。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房产性质为住宅性质独立房产(不包括商铺、车库、棚户等)。自建房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土地规划许可证、建房许可证(如以上材料都没有,需提供与房产相关的协议(合同)以及交易的相关凭证材料)及房屋(可提供电子)等材料,权属人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房屋所属的村、社区委员会开具);易地安置户需提供房产证(或与易地搬迁专责小组签订的易地搬迁购房协议、入住证明等)。2026年最近1至6月其中1个月的用电发票。

D类学位(无房无户,外来经商、政府购买服务,居住半年以上)。不具有县城新业、新兴、三乐、立新、新乐(当站安置点)社区内户籍的外来经商人员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无房产,父或母在城区内有合法稳定经营、租赁住所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政府购买服务仍在服务期内(缴纳五险或住房公积金)且在岗人员的子女、租赁住所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按租房地址申请到所属区域内学校入学。所属区域内学校安排完A、B、C类学位后,所余学位按积分从高到低顺次预录取。如本学区学位已满,调剂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学区学校入学。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如是户主不需提供)及学生页,如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少年儿童出生证明。

2.住所证明材料。在城区内无房产,需要提供法定监护人在乐业县城区的租房合同和房东的房产复印件及满6个月以上的房租、水费或电费缴费证明材料。

3.就业证明。①政府购买服务类。提供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父或母2026年1月至6月交纳“五险”证明材料或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父或母2026年1月至6月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材料。②经商类。父或母为法人的营业执照(2026年3月1日前办理)及与营业执照相符的门店或固定摊位的,并实际正常经营。

E类学位(无房无户,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半年以上)。不具有县城新业、新兴、三乐、立新、新乐(当站安置点)社区内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无房产,有合法稳定就业、租赁住所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按租房地址申请到本学区学校入学。所属区域内学校安排完A、B、C、D类学位后,所余学位按积分从高到低顺次预录取。如本学区学位已满,调剂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学区学校入学。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如是户主不需提供)及学生页,如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少年儿童出生证明。

2.住所证明材料。在城区内无房产,需要提供法定监护人在乐业县城区的租房合同和房东的房产复印件及满6个月以上的房租、水费或电费缴费证明材料。

3.就业证明。监护人在乐业县城城区工作证明和劳动用工合同,及监护人在县城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收入佐证材料。

符合以上五类学位之一才能报名城区小学,所报名的学位必须提供与实际相符材料,否则报名作废。

(三)初中招生办法

2026年初中招生实行划片区的固定生源与随机派位生源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固定生源:即4所初中划定固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内有户籍或房产或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的小学毕业生;随机派位生源:固定区域除外的小学毕业生,通过电脑现场随机派位方式预录取到4所初中)进行预录取。第一批每班按47人预录取,第二批根据第一批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出现补齐补全材料纠错固定生源类再次录取补足每班50人,如第一批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无补齐补全材料纠错固定生源类或此类生源调剂安排完后仍有空余学位,则空余学位仅从随机派位生源中,依据所提交的就业相关材料按积分从高到低顺次预录取,补足每班50人;若无空余学位,则不启用就业材料积分排序。电脑现场随机派位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邀请4所初中校长、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人、家长代表到场全程参与;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全程驻场监督,全程录像、流程公开透明。电脑随机派位操作完成后,现场即时打印新生分配预录取名单,由到场的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派驻人员,县教育局领导及各初中校长、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人、家长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固定生源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如是户主不需提供)及学生页。

2.房产材料。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房产性质为住宅性质独立房产(不包括商铺、车库、棚户等)。自建房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土地规划许可证、建房许可证(如以上材料都没有,需提供与房产相关的协议(合同)以及交易的相关凭证材料)及房屋等材料,权属人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房屋所属的村、社区委员会开具);易地安置户需提供房产证(或与易地搬迁专责小组签订的易地搬迁购房协议、入住证明等)。2026年最近1至6月其中1个月的用电发票。

3.优抚政策证件材料。烈士证、军官证、消防员救援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随机派位生源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如是户主不需提供)及学生页。

2.就业材料。有该项材料则提供,无该项材料则不用提供。①政府购买服务类。提供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父或母2026年1月至6月交纳“五险”证明材料或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父或母2026年1月至6月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材料。②经商类。父或母为法人的营业执照(2026年3月1日前办理)及与营业执照相符的门店或固定摊位的,并实际正常营业。③灵活就业类。监护人在乐业县城城区工作证明和劳动用工合同,及监护人在县城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收入佐证材料。

3.住所证明材料。有该项材料则提供,无该项材料则不用提供。在城区内无房产,提供法定监护人在乐业县城区的租房合同和房东的房产复印件及满6个月以上的房租、水费或电费缴费证明材料。

乐业县第一初级中学、乐业县第二初级中学、乐业县民族中学、乐业县同乐中学(初中部)在开学前一周将学生领取入学通知书的情况和开学后第一周核实未到校报名入学的新生去向报县教育局,所空缺的学位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严禁学校私自招、接收学生。

六、县城小学学位情况预警

县城第一小学和第二小学学校学位紧缺。

七、招生时间安排

(一)组织开展业务培训。5月份,发布招生方案,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员开展业务培训。各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毕业班,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学生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指导家长下载安装“智桂通”APP,并进行招生平台操作培训。

(二)家长进行网上报名。6月11日-6月25日,幼升小、小升初新生家长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简称“桂通办”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线上填报新生入学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家长进行线上报名期间,各学校在校门口设立报名事项咨询点,解答家长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不能进行线上报名的老人及特殊家庭人员提供线下报名服务。报名期间每天晚上22:00至次日上午8:00是系统运维时间,暂停报名。家长报名时同步将填写好的《乐业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积分表》交到所报学校报名事项咨询点。

(三)学校核验材料。6月26日至7月15日,学校核验材料。线上报名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线上补充、完善。线下报名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家长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持新生入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原件随身带走。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后引导家长到所属学区学校填报。学校核验材料真伪并审定生源分类及积分,核验员签字确认。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后引导家长到所属学区学校填报。

(四)县教育局统筹审批。7月15日,各义务教育学校将严格审核通过后的学生报名材料提交县教育局。7月16日-8月11日,乐业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复核、整理、统计、报审、预录取。审查过程中发现提供伪造证明、证件等情况,视为报名人放弃报名资格,按照生源户籍地进行预录取。

(五)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第一批:8月12日-15日时间段各中小学公示新生预录取名单;第二批(补齐补全材料纠错类生源):各中小学于8月25日前公示新生预录取名单,新生家长根据预录取学校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八、有以下情形者,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入学的。

(二)未到所属的学区学校报名,而到学区外学校入学就读,过后又要求转回的。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办理核验,或核验不通过未按要求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材料的。

(四)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

各学校在新生报名过程中仔细核验报名材料,必要时应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实地入户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真伪。

九、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学校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和乱收费,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在校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基本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乐业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对接县残疾人联合会,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做好动员入学工作,并将具备基本接受教育能力但生活不能自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由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并将这部分学生学籍纳入送教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对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能力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乐业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评估鉴定后进行教育安置。

(三)保障易地搬迁安置家庭学生入学。坚持易地搬迁安置家庭子女就近入学原则,由距离易地安置点最近的学校接收,确保搬迁户学生在校享受同等待遇、混合编班、统一管理,确保易地搬迁户子女不因搬迁失学辍学。

(四)保障优待群体入学。各学校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局救援人员子女以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

十、工作要求

(一)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家长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压紧压实“三线六包”工作责任和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各方法定责任,全面排查辖区内应入学和升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尤其是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对未及时报名入学、升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要及时核查具体情况并做好劝导安置工作,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不失学辍学。

(三)严格规范招生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禁止以各类特长作为招生条件,禁止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县教育局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义务教育。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自治区、百色市和县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做好本校辖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工作,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各学校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落实均衡编班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尖子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各学校科学合理设计编班程序,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等因素,促进同年级各班级协调发展。合理控制班额,防止产生大班额班级。编班结果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六)抓实学籍从严管理。新生入学后学籍注册工作须于2026年10月20日前全部完成(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辖区内的村小、教学点新生学籍录入系统工作),休学、转学等业务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七)依法公开招生信息。县教育局通过乐业县人民政府网站、乐业融媒等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布乐业县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电子档案材料,将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做好咨询接待。在招生工作期间,各学校在校门口设立报名事项咨询点,安排专人做好接待工作,向家长、学生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的重要性,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九)强化监督问责。各学校在招生入学工作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举报箱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县教育局将进行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依纪监督。对违反“十项严禁”、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情况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问责追责等方式处理。对违规跨片区入学的学生不予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退回原预录取学校就读。

鼓励和支持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县教育局招生举报电话: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0776-7929375)、县教育局党政办公室(0776-7929475)、县教育局纪检室(0776-7929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