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沅江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时间:来源:九考网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全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33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益阳市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教发〔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26年沅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专班,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牵头负责,各股室站长、各中心学校、局直学校校长为成员具体落实,基教股负责协调招生日常管理工作,教育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专班不作为议事机构管理,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结束后自动撤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科学合理规划招生区域。实行学位网上申报,材料网上审核、类别网上确认。
(二)坚持阳光招生。严格实行按计划招生、公民同招,坚持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现阳光招生。
(三)坚持阳光分班。严格按标准班额招生,严禁出现大班额,阳光分班,均衡配备师资和教学资源。
(四)坚持统筹协调。市教育局全面领导、统筹管理全市招生工作。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城区相关中心校和学校协助招生。其他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学校招生工作。
三、生源类别的划分与入学区域的确定
(一)根据适龄儿童和小六毕业生本人(以下统称为学生)的户籍与其监护人房产(监护人是独生子女的,可放宽到监护人的父母,此类房产须提供监护人的独生子女证明)等情况分五个类别:
1.第一类(批次):有户有房。学生有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有商品房或无产权证的房产(包括自建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等,下同),可从户籍所在地和房产所在地任选一处为其入学区域。
2.第二类(批次):有户无房。学生有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无房产,以户籍所在地为其入学区域。
3.第三类(批次):有房(有证)无户。学生为非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有商品房,以房产所在地为其入学区域。
4.第四类(批次):有房(无证)无户。学生为非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有无产权证的房产,以该房所在地为其入学区域。
5.第五类(批次):无户无房。学生为非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因其监护人进城务工、从事商业经营而居住在沅江城区,无房产,提供证明材料可申请就读,按务工地点、经商地点为其入学区域。
(二)特殊情况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含武警、消防)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军人的子女;华侨、港澳台同胞本人及其子女。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学。
2.居住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的,其监护人提供公有住房管理中心签发的住房证明原件,按第三批次处理。
3.政府集中安置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依照相关政策就近安排到城南实验学校就读;禁捕退捕上岸渔民子女,在渔民集中安置点居住的,依照相关政策就近安排到凌云塔学校就读,不在渔民集中安置点居住的,根据其提供材料的审核结果派发学位。
4.在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与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凭残疾证优先就近安排入学。
5.一户多孩的,由家长提出申请(须上传已经入校就读孩子的户口页或出生证),经审核通过后,尽量优先派至同一所学校。
6.特别说明:其他特殊情况按相关政策执行;以上分类中入学区域的划分只针对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不划分区域。
(三)资料上传
确定好学生的生源类别后,按“附件: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申请资料一览表”的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在“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报名并上传。
四、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城区学校
1.招生对象
招生区域内当年8月31日止(纸厂学校、团山学校可放宽到当年12月31日止)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招生计划

特别说明:芙蓉学校2026年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学校所在区域(2区)的优惠类及第一、二、三类和符合条件的一户多孩在芙蓉学校就读,他区(8区、3区)第一、二、三类和优惠类的按整班编班在南洞庭实验学校就读1年,2027年秋季学期开学整班返回芙蓉学校就读。
3.招生与派位
将城区以大道、河流、湖泊为界划分为16个区域(块),根据每个区域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分批次按志愿派位。招生学校简称及所在区域见附件,区域划分与招生学校见附件。
(1)学位申请与志愿填报:5月22日-6月16日
学生监护人登录微信小程序“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申报学位,完善相关信息(要求准确无误),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要求清晰完整),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①主要招生学校所在区域称为“本区”,其他区域称为“他区”。第1、2、3、4、6、10、11、14、15、16为本区,其他为他区。其主要招生学校见“附件:区域范围与招生学校”;
②各区域填报志愿限定为该区域指定的招生学校,不允许跨区域填报;
③“本区”学生第一志愿只能填报“区域范围与招生学校”表中的“第一志愿允许填报学校”中的一个,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他区”学生可填报在该区域招生的任一所学校。
④芙蓉学校他区(8区、3区)第一、二、三类和优惠类选择1年后回芙蓉学校就读的,第一志愿必须填报“芙蓉-南洞庭校区”,否则,不予返回芙蓉学校。
(2)资格审核:6月2日-7月10日
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将对所有类别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先由家长根据线上提示,补充完善资料后重审,重审通不过的,按线上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基教股专设窗口进行资格审核(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3)学位派发:8月29日
各招生学校(玉潭除外)根据批次顺序先“本区”后“他区”按志愿顺序依次派位。如派位批次的派位志愿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学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派入该学校,若大于剩余学位数,则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随机派位。
具体流程:
①第一批次各招生学校
招生学校→本区适龄儿童第一志愿派位→他区适龄儿童第一志愿派位→本区适龄儿童第二志愿派位→他区适龄儿童第二志愿派位……直到该招生学校派位完成。
在某一步骤中如参与派位适龄儿童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则该步骤参与派位的所有适龄儿童进行摇号派位,派位失败的适龄儿童进入下一步骤派位。
②其他批次
按第一批次各招生学校派位流程派位。
因志愿填报原因未成功派位的适龄儿童,征求家长意见后调节派位,不服从调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4)信息查询:登录“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小程序或扫描“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二维码”(见附件)进行查询。

(5)新生报到:8月30日-8月31日,各学校根据家长查询结果与新生预录花名册,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二)其他学校
胭脂湖街道、各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当地中心学校统筹确定与本办法相适应的招生方式,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统一使用报名平台(条件不允许的镇、街道报沅江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专班同意后可暂缓使用),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学位、生源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划定各校招生范围,报名工作启动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对象原则上为招生区域内当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放宽至当年12月31日止年满6周岁。
五、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城区学校
1.招生对象
(1)城区内在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资格审核为第一、二、三类和优惠类的非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返沅就读)。
2.招生计划

3.招生方式与程序
按生源类别,以学生升学意向为主,微机派位为辅的方式招生。
(1)学位申请与志愿填报:5月22日-6月16日
学生监护人登录微信小程序“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申报学位,完善相关信息(要求准确无误),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要求清晰完整),填报志愿(直升玉潭、凌云塔或团山的学生在提交直升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可不参与学位申报工作)。
(2)资格审核:6月2日-7月10日
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将对所有类别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先由家长根据线上提示,补充完善资料后重审,重审通不过的,按线上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基教股专设窗口进行资格审核(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3)信息公示与志愿确认:6月25日-6月29日
城区小六毕业生的资格审核结束后,于6月25日-6月29日在各校公示学生的类别信息,并由家长确认学生的志愿信息。
(4)学位派发:8月27日
①根据监护人填报升学意向,依据生源类别分批派发学位。
各批次第一意向学校填报人数如果没有超过该校招生(或剩余)计划数,则填报该意向学校的学生全部派入该校,如果超过招生计划,则该意向所有学生参与主微机随机派位,没有派入该意向学校的学生进入其第二意向学校的招生差额派位,派位方式同前,如果第二意向学校派位有余,则依此原则依次进入第三、第四意向学校的派位,直到学生派位完成。
②沅江玉潭学校、团山学校与凌云塔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未申报直升玉潭或团山学校与凌云塔学校的,在网上报名,统一派发学位。
③8月27日派发城区初中一年级学位。
(二)其他学校
胭脂湖街道、各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招生时间与新生学位申请程序与流程由当地中心学校制定区域内招生方案,有序实施。
六、工作要求与招生纪律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符合就读条件并有意向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提供真实材料并确保上传清晰完整。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或提供虚假学位申请资料的,一律退回户籍所在地申报学位。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就读,不得接收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就读,不得超出规定时限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实行电脑随机分班,不得开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分班考试,城区各学校与镇(街道)初级中学与中心小学以中心校(局直学校)为单位于8月24日前上报均衡分班方案到教育局基教股。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通过媒体、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结果,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7月15日前报沅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
(四)实行招生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落实益阳市教育局“九个严禁”,各中心学校校长、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本单位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将严格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违规招生的,严格按《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湘教发〔2024〕39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益教联〔2017〕1号)和《关于对违规招生与违规转学行为处罚的暂行规定》(沅教通〔2020〕140号)文件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七、招生入学热线电话
(一)市教育局热线电话
基教股:0737-2734871
(二)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纪工委:0737-2731807
阳光服务中心:0737-2721626
(三)城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团山学校 17763711502 南洞庭实验学校 13973673235
芙蓉学校 13549703167 城南实验学校 13873723708
凌云塔学校 18073789109 桔园学校 13487803781
纸厂学校 19073719851 莲花塘学校 13973198386
政通小学 13327374906 琼湖初级中学 15307379768
琼湖小学 15007373099 政通初级中学 15973733508
琼湖书院 13786712006 沅江玉潭学校 17363767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