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重庆高新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解读

来源:九考网

2026年重庆高新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解读

一、入学基本政策

(一)依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各公办初中学校应依法保障重庆高新区内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相对就近入学的权利。

(二)免试入学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

(三)对口入学原则。户籍地学生坚持“三对口”:即小学毕业生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四)“二派”入学原则。具备区内户籍、区内学籍、区内房产三项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报名参加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重庆巴蜀科学城中学校、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等6所学校中的1所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招生。未摇中的区内户籍且区内学籍学生按照“对口派校”的原则回到小学对口的初中学校进行录取;未摇中的区内户籍且区外学籍学生由公共服务局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流动人口子女按照“两为主”“两纳入”原则,由学生家长向相关学校申请学位,有空余学位的普通中学在公共服务局确定的各校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二、随机派位报名操作

(一)报名操作流程。具备区内户籍(注意区分户籍地址是否为L分区)、区内学籍、区内房产三项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报名参加“随机派位”的,可于5月25日-6月5日,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类别报名参加摇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学生家长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不能随意泄露给他人,不能轻易让其他人代为办理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学生家长自行承担。

2. 由于“随机派位”录取学校住宿床位有限,预计入学后部分学校不能提供住宿床位(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2026-2027学年度暂无法提供住宿),请学生家长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

(三)获取派位结果。6月23日,公共服务局根据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结合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组织电脑摇号,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4日18:00前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选择“确认入学”或“放弃入学”。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的,系统将默认为“确认入学”。

三、不同类型学生入学安排

(一)未报名参加摇号及未摇中的区内户籍且区内学籍学生(注意区分户籍地址是否为L分区)。

1. 未报名参加摇号的区内户籍且区内学籍学生(注意区分户籍地址是否为L分区),可于6月25日-6月26日登录专栏或专区,选择区内户籍区内学籍类别进行报名。已报名参加摇号但未摇中的区内户籍且区内学籍学生不需再次报名。

2. 6月30日-7月1日,公共服务局根据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按照“对口派校”的原则回到小学对口的初中学校进行录取。学生须在7月2日18:00前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选择“确认入学”或“放弃入学”。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的,系统将默认为“确认入学”。

(二)未报名参加摇号及未摇中的区内户籍且区外学籍学生(注意区分户籍地址是否为L分区)、公租房租赁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 该类学生可于6月29日-6月30日登录专栏或专区,选择对应的类别进行报名。已报名参加摇号的区内户籍且区外学籍学生不需再次报名。

2. 7月3日-7月5日,公共服务局及各学校根据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学生须在7月6日18:00前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选择“确认入学”或“放弃入学”。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的,系统将默认为“确认入学”。

3. 未摇中的区内房产且区外户籍区外学籍的学生,可参考流动人口子女类别的流程申请学位。

四、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一)关注材料审核。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学生家长,公共服务局及各学校将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家长需及时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关注学生材料审核是否通过,如果显示“待补正”,则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重新补齐资料;如果显示“审核不通过”,则需按实际情况重新选择。

(二)领取入学通知书。7月6日前,各学校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三)错过报名处理。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家长,于7月13日-7月17日,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共服务局线下登记。如有特殊情况逾期无法登记报名的,符合高新区入学资格要求的学生,由公共服务局根据全区中学剩余学位情况在8月底进行统筹安排。

五、残疾儿童入学安置方式

区内户籍残疾儿童的主要入学安置方式有: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特教学校就读三种。学籍纳入对口学校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