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于都县城区学校新生类别划分及报名资料清单
时间: 来源:九考网
新生报名所需资料为1+N;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新生户口簿原件;
N:下表各具体情形对应所需资料清单(注:凭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入学,需提供购房契税发票)。
| 招生类别 | 具体情形 | N:所需资料清单 |
| A类 | 1.城区户籍,户籍地址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一致。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
|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 | 对应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书、证明等佐证材料。 | |
| B类 | 1.城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房,但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不一致,以户籍或房产地址就近入学。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
| 2.城区户籍(非集体、非挂靠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在户籍地址招生片区入学。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情况查询证明。 | |
| 3.城区户籍(非集体、非挂靠户籍),可在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房产地址片区申请学位。 | 1.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2.该生与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关系证明。 | |
| 4.非城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公职人员从县外和本县乡(镇)调入城区工作,且在城区无房产的,原则上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片区学校就近入学。 |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编制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情况查询证明。 | |
|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未安置的城区建设拆迁户(征迁的房子已拆除,未安置、未在城区购房入住),在固定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近入学。 | 1.县住保中心和贡江镇政府联合提供的未安置证明;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情况查询证明;3.固定住所证明。 | |
| C类 | 1.非城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房(购买商铺、车库等非居住性质房产的除外)。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发为准) |
| 2.非城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持有经批准建设的自建房。 |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自建房的土地使用证;2.规划建设许可证。 | |
| 3.城区户籍(集体、挂靠户籍),可以依据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房产申请学位。 | 1.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2.该生与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关系证明。 | |
| 4.非城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可以依据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房产申请学位。 |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情况查询证明;2.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的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3.该生与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关系证明。 | |
| 5.城区户籍(集体、挂靠户籍),在户籍地址招生片区申请学位。 | ||
| 6.非城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政策在城区租赁保障性住房并入住。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 |
| D类 | 1.非城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本县城区企业(已依法登记)务工。 |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企业签订的务工合同(一年以上,需企业主管部门盖章认定)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近3个月)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凭证(近3个月);3.固定住所证明。 |
| 2.非城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本县城区经商(已依法登记)。 |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2.2026年1月-6月经营资金往来凭证(如进货凭证、资金流水等);3.固定住所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