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肥市包河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合肥市包河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为做好2026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要按照公布的学区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在其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二)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家庭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确有困难且房产在本区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随迁子女入学

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清理并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居住证(截至2026年8月31日满半年),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参加报名登记,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 烈士子女入学。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2. 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国家、安徽省以及《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文件执行。

3.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文件执行。

4.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国家、安徽省以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三、积极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合政办〔2020〕13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二)留守儿童入学。区教体局要会同民政部门、各街镇社区,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中小学要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区内听障及视障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区内智障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合肥市星斗里学校、太湖路小学辅读班、金斗路小学辅读班或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

(四)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分别由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居住地在本区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本行政区内的,其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入学程序

(一)持本区户籍、房产的居民子女入学

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采取“线上登记、线上审核、线上录取”或“线上登记、线下审核、线上录取”的方式报名。

1. 报名时间:小学为6月29日-7月1日,初中为7月2日-4日。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填报资料(含学位年限登记情况)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家长无需再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居民子女入学”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线上登记,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的,可直接到学校进行报名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2. 补报名时间:7月17日-18日,报名方式同上。

3. 线下审核时须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

(4)小学入学报名须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初中入学报名须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小学完成证书。

如以上材料无法直接体现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须补充能体现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如结婚证等。

(二)随迁子女(持包河区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

1. 报名时间

中小学随迁子女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9日-11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24日。居住证满半年的居民子女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线上登记,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线下审核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2. 线下审核点

合肥市青年路小学教育集团包河区外国语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包河区铜陵路与南淝河路交叉口西南100米

联系电话:64656361-6504

3. 线下审核时须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的居住证(截至2026年8月31日满半年);

(2)在本市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3)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户口簿;

(5)小学入学报名须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初中入学报名须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小学完成证书。

如以上材料无法直接体现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须补充能体现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如结婚证等。

(三)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政策优待人员可直接去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五、有关要求

各中小学要制定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方式发布学校招生公告等,及时公布本校招生信息,同时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做好网上报名登记工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服务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63357825

招生监督电话:6335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