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抚州市东临新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抚州市东临新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严格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赣教基字〔2026〕1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科学有序地做好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要求

小学、初中新生平均成班额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即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并采取均衡编班,杜绝大班额、大校额现象。

三、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免试免费就近入学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依据学校布局及学位供给、年度生源预测,划定学校招生范围,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公办学校按招生片区划分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未经市教体局批准不得跨区招生,更不得跨省、市招生。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公开透明,保障教育机会公平

坚持“阳光招生”和“零择校”政策,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公示、咨询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依托学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招生行为,打造公开公平透明的政策环境,确保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坚持随迁子女“两为主、两纳入”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政策,保障残疾儿童教育。

(三)户口优先原则

根据学位供给实行分批次顺位录取,学位安排次序:一是世居户;二是迁居户;三是学区内购房户;四是经商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伤残优抚、荣立三等功及以上退役军人子女等优待对象,按相关政策优先统筹安排入学,不受上述顺位限制,剩余空余学位按前述四类生源排序依次录取。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学区内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学区内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招生范围划定

(一)小学阶段

➠2026年抚州市东临新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二)初中阶段

➠2026年抚州市东临新区小升初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六、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各学校按照平均成班额要求自行划定本校招生计划。

(二)资格条件

1.世居户:适龄少年自出生之日起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在学区内,至报名时户籍无变化,需提供户口簿、适龄少年居民身份证;

2.迁居户:(1)户籍与购房一致户:适龄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同一户口簿)均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少年在学区内购房(户籍迁入截至2026年7月1日),需提供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适龄少年居民身份证;(2)三代同户籍购房户:适龄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户籍(同一户口簿)均在学区内,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未购房,但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购房(户籍迁入截至2026年7月1日),需提供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适龄少年居民身份证。

3.学区内购房户:购房户(父母产权占比至少50%),其子女要求到学区范围内学校就读的,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和三个月水电费发票(实际入住);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三个月水电费发票(实际入住)。

4.经商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含开实体店经商)的随迁子女要求到学区范围内学校就读,经商人员子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在2026年2月28日前,现在仍然在实际营业)、房屋租赁登记证书,税务备案证明或小微企业免税证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居民身份证、签订合法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票据(限半年以上,截至登记报名时)等。

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子女,荣立三等功及以上退役军人子女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给予相应优待政策。

七、实施步骤

第一步:发布公告。6月12日前,区公共服务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招生实施方案,明确入学具体政策、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等。

第二步:报名登记。7月27日至7月31日,各中小学校开展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审。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需持相关证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到学区内学校报名登记(具体报名时间由学校安排)。

第三步:审核确定。8月17日至8月21日,各学校开展材料初审,对材料不全的需通知监护人补齐,再由区公共服务局进行复核把关。学区调剂、随迁子女入学等事项由相关学校初审后按程序报区公共服务局备案确认;初中阶段直升对口生源,由毕业小学统一汇总名单、初审确认后报区公共服务局备案。

第四步:通知入学。8月26日前,学校对符合就读的一年级新生(含初一新生)下发入学通知书。8月29日至31日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直接持相关证件到学区内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时间由学校安排)。

八、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安排责任心强、秉公办事、熟悉招生业务的人员负责招生事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首先必须实地查看本校学区范围,做到了如指掌。其次各校要将学区范围在校门口张贴宣传,公布招生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相关证件材料,使之家喻户晓;学校初审时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严禁招收低龄学生入学,严格按照招生原则及招生办法招收新生。严格按入学审批通过名单接纳学生,凭审批通过名单建立新生学籍。凡违规招收的学生,区公共服务局不予审核新生电子学籍,并从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学生数中剔除,情节严重的追究校长责任。

凡因户口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生入学,区公共服务局将其户籍情况向公安部门反馈。对持有营业执照但未开实体店取得入学资格的,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生入学,区公共服务局将其营业执照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