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平度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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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平稳顺利完成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6〕2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6年,全市小学计划招生9000人,初中计划招生11530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至2026年8月31日)的平度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特教中心招收义务教育段培智班6-8人,报名时间与平度城区中小学报名同步。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均面向青岛市招生,其中,青岛市盲校招收小学、初中各1个班;青岛市中心聋校招收小学4个班(含3个孤独症班)、初中1个班。
二、招生条件
(一)城区公办学校区域内居民子女招生条件及录取办法
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且在城区招生区域内,并具有合法房产证(或不动产证,100%产权)或房产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证明(以下称“有效住房租赁证明”),按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区域入学。
(二)城区公办学校区域内随迁子女招生条件及录取办法
1.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非平度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平度城区务工,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与平度市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平度市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连续6个月以上(连续6个月以上是指截至2026年8月31日连续满6个月以上)。
2.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入学录取办法
①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有合法房产证(或不动产证,100%产权),适龄儿童在房产所在区域学校入学。
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房产但有有效住房租赁证明的,适龄儿童在务工或经商地点所在区域学校入学。
(三)农村中小学招生条件及录取办法
1.农村学校招收镇(街道)域内或者片区内有户籍的居民适龄儿童或者符合外来务工条件的随迁子女。
2.农村学校招生由小学教育单元中心校和初中自行组织实施。
3.凡有两处以上(含两处)初中的镇(街道),仍实行划片招生,使学生相对就近入学。
(四)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及录取办法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限于平度市内户籍适龄儿童或者符合外来务工条件的随迁子女。
2.对于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6月18日,按报名学生身份证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余未予录取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所属学校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学校就读;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报名学生全部录取。
3.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示。
4.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初中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学校不得拒收有本校学籍、小学毕业后志愿到初中部继续就读的学生。
5.经审核确认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统一编号、市教育体育局和录取学校盖章)并注册学籍。
三、报名办法
2026年,继续实行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具体招生时间安排见附件)。
(一)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办法
2026年本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3日8:00至6月28日18:00,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1.适龄儿童监护人用手机下载并完成“爱山东”APP注册及身份认证。
2.登录“爱山东”APP,按照流程(详见平度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
3.城区适龄儿童报名过程中,对于系统不能认证报名信息或监护人无法正常操作报名软件的,家长可于6月28日到报名学校现场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办法
2026年,本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保留现场报名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招生报名“一网通办”,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1.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于6月12日前发布。
2.6月13日至6月14日,各农村中小学组织“报名代办现场会”,现场指导适龄儿童家长提交相关材料。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3日8:00至6月15日18:00,家长直接登录网址https://zsbm.pdedu.net,完成注册和报名。
(四)查询方式
1.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于6月22日8:00-6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录取结果,并于6月23日8:00-6月25日18:00到录取学校缴费,逾期视为放弃。
2.报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家长于7月2日8:00-7月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四、报名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的材料要确保准确,登记的电话要确保畅通。为保证公平、公正,学校将通过报名系统对材料进行审核,凡被查实提供材料不真实的,则报名视为无效,学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2.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报名条件和片区划分(详见附件)选择学校,报名完成后,学校要对材料不全、上报错误、材料作假等问题及时与适龄儿童监护人沟通。
3.如果学校对上传的材料有疑问,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积极、主动配合,须按有关要求提供学校所需要的材料。
4.年满六周岁,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平度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27日-6月28日持平度市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或残疾证)和户口簿到“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位于平度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A区203室)统一报名登记,填写“缓学申请表”申请办理,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确保2026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学校要通过组织招生政策解读会、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及时对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进行宣传解读,让广大家长充分了解入学政策和报名流程。招生期间,学校要确保招生咨询电话畅通,实时为家长提供报名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施免试入学,不得以面试、测评、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转学代替招生。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三)全面推行均衡编班
义务教育学校积极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四)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
1.强化控辍保学责任。各学校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学复学工作,重点做好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保障和教育关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混合编班,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适龄儿童同等接受义务教育。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申请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4.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全面推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
(五)全面强化督导问责
各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市教育体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于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对于民办学校,则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各学校要严把招生入学资格审核关,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审核,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未经审核的学生。一旦发现违规招生导致出现新的人籍不一致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将违规招收的学生劝回原就读学校或户籍地学校就读,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