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州市晋安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一、初招对象

晋安区初中招生对象为晋安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及要求回晋安区录取的符合回晋安区升学条件的晋安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

二、初招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晋安区小学毕业班学生于6月16日-18日在毕业小学报名,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交户口簿等材料核验,并留复印件存入档案,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登记。

2.要求回晋安区录取的符合回晋安区升学条件的晋安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按本办法公布的报名时间和要求报名登记。

3.自2027年起,福州五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拟整体提前一个月左右开展。具体招生时间及日程安排,请关注教育部门当年正式发布的招生文件,提前做好升学规划与相关准备。

(二)录取批次

五城区初招录取分批次进行,招生顺序依次为:

1.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福州十六中毓英合唱班、福州十中艺术特色班、福州艺术学校、“市队校办”、全国足球改革试点学校招生(参加“市队校办”、全国足球改革试点学校招生的学生不需要在“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具体招生要求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2.民办初中招生;

3.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福州十六中、福州高级中学初中部、福州江南水都中学、仓山区实验中学、福州格致中学保福校区、延安中学教育集团国光校区、福州市横屿学校摇号招生;

4.其他公办中学招生。

不同批次志愿可兼报。填报志愿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初招后续批次的招生。已被录取又要求退档的毕业生原则上由升学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同时被上述第三批次两所及以上公办校摇号录取的学生,由家长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录取,学校不再组织补录。初招录取后按照每班总人数、学生男女比例等均衡原则,在“榕教之窗”系统完成均衡编班。

三、录取办法

(一)对口升学

初中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办法,公办小学毕业班学生按初招对口方案(附件)安排公办初中升学。对口初中不具备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外籍学生由区安排在经备案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

2026年福州市晋安区初中招生对口方案(初中对口小学名单)

(二)回原籍升学

以下五类户籍在五城区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新办校片区户籍的以新办校要求为准):

①户籍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但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附件2-2)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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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但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

③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但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就读的;

④户籍在五城区,但在民办小学就读的;

⑤户籍在晋安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

五城区外小学毕业回晋安户籍地升学报名办法:家长于6月16日至7月15日登录“榕教之窗”系统(网址:https://rjzc.fzedu.pub,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模式浏览器或通过“e福州”手机APP登录)>>“榕教招生”>>“初中招生”,点击自主录入后提交信息,按照教育局预审核通过后的结果和报名须知内容(报名后关注“榕教之窗”回复),于6月18日至7月15日(双休日除外)持户口簿、房产证及学生档案等报名材料到晋安区教育局五里亭招生点现场报名(未现场报名的预审作废)。福州市毕业学生家长可持“榕教之窗”系统回原籍预审结果向毕业小学报备并取出学生档案。若有填报民办中学、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志愿的,家长要先按上述办法递交材料完成现场报名(双休日除外)后,再于7月1日9:00至7月6日18:00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

“两证”统一的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学位不足时就近安排其他学校);“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初中入学。户籍在晋安区北峰山区(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的可参照小学入学安排。

允许符合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福州市仓山区实验中学、福州市仓山区实验中学金山分校、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福州三中晋安校区、福州市象峰学校二部、福州市横屿学校、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福州高级中学、福州市英才学校、福州市马尾船政中学(原福州市马尾第二中学)等十四所新办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回相应的新办校升学。

因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生源爆满,且其对口小学已配套完毕,自2020年6月8日起,因新购买上述学校对口小学片内房产(不含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而符合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生,不再允许回相应的新办校升学。

因福州三中晋安校区生源爆满,自2024年1月29日起,新取得福州三中晋安校区对口小学片内二手房产(不含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而符合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生,不再允许按照回新办校升学政策升入福州三中晋安校区。

自2021年起,符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本部小学及二部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部就读。允许户籍在仓山区林浦四村(濂江村、狮山村、福濂村、绍岐村)的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起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的外来人员)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部就读,但2027年6月起小升初招生,在林浦小学实际就读且户籍在仓山区林浦四村(濂江村、狮山村、福濂村、绍岐村)的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起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的外来人员)方可升入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部。

自2024年起,符合福州高级中学小学部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回福州高级中学初中部就读。2024年6月12日起,因新取得福州高级中学小学部片内二手房产(不含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而符合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生,不允许按照回新办校升学政策升入福州高级中学初中部。允许户籍在仓山区江边村、浦下村的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起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的外来人员)申请回福州高级中学初中部就读,但2030年6月起小升初招生,在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一小学实际就读且户籍在仓山区江边村的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起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的外来人员)、在福州市麦顶小学金源浦下分校实际就读且户籍在仓山区浦下村的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起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的外来人员)方可升入福州高级中学初中部。

五城区符合十四所新办校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回新办校申请者在毕业小学报名后,新办校初中于6月23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晋安区小学升初中片内生无“六年一户”或部分小学公告时间后新购二手房需落户三年要求。)

(三)新随迁子女升学

五城区以外小学毕业新来晋安区升学的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在居住地所在区安排入学:父母双方具备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以下居住证均指辖区内有效期的)或户籍,若父(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租房租赁凭证或区内房产拆迁协议则不需要提供居住证。

报名办法:家长于6月16日至7月15日登录“榕教之窗”系统(网址:https://rjzc.fzedu.pub,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模式浏览器或通过“e福州”手机APP登录)>>“榕教招生”>>“初中招生”,点击自主录入后提交信息,按照教育局预审核通过后的结果和报名须知内容(报名后关注“榕教之窗”回复),于6月18日至7月15日(双休日除外)持户口簿、房产证及学生档案等报名材料到晋安区教育局五里亭招生点现场报名(未现场报名的预审作废)。福州市毕业学生家长可持“榕教之窗”系统回原籍预审结果向毕业小学报备并取出学生档案。若有填报民办中学、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志愿的,家长要先按上述办法递交材料完成现场报名(双休日除外)后,再于7月1日9:00至7月6日18:00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

(四)政策照顾对象升学

1.台商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也可以申请升入本区内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晋安区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

台商子女的身份确认,由监护人向市区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升学所需材料,经市区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区台办统一造册于7月1日之前报送市区教育局办理升学手续。申请升学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籍证、往来大陆通行证、成绩单等)。

2.因住宅被征收跨区异地安置需跨区升学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学籍所在区和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批后,可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3.台湾、香港、澳门、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为五城区以外小学毕业,须具备学生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明)等材料,可申请在五城区居住地安排入学。

报名办法:家长于6月16日至7月15日登录“榕教之窗”系统(网址:https://rjzc.fzedu.pub,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模式浏览器或通过“e福州”手机APP登录)>>“榕教招生”>>“初中招生”,点击自主录入后提交信息,按照教育局预审核通过后的结果和报名须知内容(报名后关注“榕教之窗”回复),于6月18日至7月15日(双休日除外)持户口簿、房产证及学生档案等报名材料到晋安区教育局五里亭招生点现场报名(未现场报名的预审作废),向毕业小学报备并取出学生档案。若有填报民办中学、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志愿的,家长要先按上述办法递交材料完成现场报名(双休日除外)后,再于7月1日9:00至7月6日18:00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

父(母)持有晋安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台湾、香港、澳门适龄儿童及华侨华人子女,需回房产所在地升学的,按“录取办法”第(二)点规定,经申请审核,在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可入读房产划片小学的对口初中。

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通知精神办理升学。

(五)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

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由民办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民办小学毕业生申请升入晋安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需填写《福州市五区初招照顾对象审批表》并提供晋安区內学生户口簿或父母双方有效期内居住证等相关凭证核验。

如户籍在五城区,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按“录取办法”第(二)点规定安排升学。

(六)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招生

1.招生办法:福州外国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外语班的录取对象,只能进行相关语言类素质能力测试,不得测试其他学科知识。

2.招生程序:7月1日9:00-7月6日18:00,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选报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中的一个志愿。7月12日前,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招生(具体招生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七)福州十六中毓英合唱班、福州十中艺术特色班招生

1.招生办法:福州十六中毓英合唱班、福州十中艺术特色班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艺术专业的录取对象,只能进行术科测评,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2.招生程序:7月1日9:00-7月6日18:00,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选报志愿。7月12日前,福州十六中毓英合唱班、福州十中艺术特色班招生(具体招生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八)福州格致中学保福校区、延安中学教育集团国光校区招生

1.招生办法:福州格致中学保福校区、延安中学教育集团国光校区分別向铜盘中学、二十二中(格致中学西洪校区)对口小学毕业生及符合回原籍升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招生。采取学生填报志愿,随机摇号确定录取对象办法。如填报志愿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如填报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由摇号确定录取对象。

2.招生程序:7月1日9:00-7月6日18:00,符合回铜盘中学、二十二中(格致中学西洪校区)升学条件的毕业生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7月21日,部分通过摇号招生的公办校公布学位余额、随机号等信息。7月22日,对填报志愿学生组织公开摇号招生,并公示摇号结果。

(九)福建师大附属中学初中部招生

1.招生办法: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招收对口生源,部分学位面向学校所在地即仓山区的生源随机摇号招生。

2.招生程序:7月1日9:00-7月6日18:00,符合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招生要求的毕业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志愿。7月21日,公布摇号计划数、随机号等信息。7月22日,对填报志愿的学生组织公开摇号招生,并公示摇号结果。

(十)福州市横屿学校初中部招生

1.招生办法:福州市横屿学校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部升初中学生、五城区外及原鼓岭教学点片内回原籍片内生、五城区回新办校片内生,剩余学位面向潭园小学毕业生源随机摇号招生(具体招生计划数另行公布)。

2.招生程序:7月1日9:00-7月6日18:00,符合福州市横屿学校初中部招生要求的潭园小学毕业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7月21日,公布摇号计划数、随机号等信息。7月22日,对填报志愿的学生组织公开摇号招生,并公示摇号结果。

(十一)民办中学招生

1.招生范围:晋安辖区内民办初中面向晋安区小学毕业并选择在晋安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回晋安区升学条件并申请回晋安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招生。其中,未招满的市属民办初中可跨区面向福州市区(指福州五城区及长乐区、闽侯县原高新区所在区域,下同)生源招生。自2025年起,福州华伦中学(晋安校区)、福州市双安中学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仅面向学校所在区即晋安区生源招生。(具体请咨询志愿学校)

2.招生办法:(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2)民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随机派位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3)民办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本校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也按照随机派位有关规定录取。(4)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毕业生,按升学地升学办法执行。(5)通过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退档,因特殊原因确需要退档的,由升学地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3.招生程序:7月1日9:00-7月6日18:00,意向在福州五城区民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两个民办初中志愿。第一志愿可选择升学所在区的民办初中,第二志愿可选择升学所在区其他的民办初中或其他区的市属民办初中。

7月15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完成第一志愿的招生。

7月16日,公布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位余额,随机号等信息。

7月17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摇号招生。

7月20日,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完成第二志愿的招生。

7月21日,公布第二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位余额,随机号等信息。

7月22日,第二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摇号招生。

(十二)回外地升学注意事项

回五城区外升学的学生档案(密封)一律由学生家长签收带走。需跨县(市、区)到外地升学的学生领取学生档案的程序如下:到意向就读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交县(市、区)教育局留底备查,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

四、初招信息查询及填报志愿办法

登陆“榕教之窗”系统,输入报名号、姓名、出生日期及初招报名表中监护人(父或母)的姓名、联系电话,即可查询小学毕业成绩、初招录取或升学信息或者填报志愿。家长关注初中招生日程安排(附件),按时间点做好升学。

2026年福州市晋安区小升初招生日程安排表(时间+流程)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控辍保学。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强化各方责任,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

(二)坚持规范学籍管理。各初中要严格按规定及时规范办理学籍接续,切实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招生公正公开。各小学校长是招生第一责任人,应将市、区初招工作意见传达到位,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监督,组织做好报名、审核。

六、附则

本《办法》由晋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五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鼓楼区87677955;台江区38105820;仓山区28058492;晋安区83991756;马尾区6319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