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克什克腾旗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时间:来源:九考网根据《赤峰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内教基函〔2026〕7号)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免试划片、控制班额、校际均衡、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原则,规范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克旗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克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根据学校规模、招生容量,合理确定年度学校招生区域和招生计划。
(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分布情况和各中小学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合理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条件或依据。
(三)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原则。落实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制度、公示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和阳光分班。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收凡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没有在中小学学籍系统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达到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年龄的残疾儿童少年,如符合入学条件且能够生活自理的可以申请随班就读;不适合随班就读的可到萃英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接受更适合的教育和训练;对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二)初中一年级。招收2026年克什克腾旗应届小学毕业生;招收旗域以外来克经商、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及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上人员子女均需为2026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经棚镇中心城区(原应昌街道、西拉沐沦街道)起始年级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和居住情况,将经棚镇中心城区(原应昌街道、西拉沐沦街道)起始年级学位划分为五个类型:
(一)学位类型一:优抚类
优抚类是指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1.军人子女。是指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以及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
2.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是指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此类人员因公牺牲、伤残、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在职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3.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是指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子女。此类人员因公牺牲、残疾、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时,应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
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网上报名时需准备父母军官证(警察证、士官证、消防员证、干部证)、身份证、结婚证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证明(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证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证明)、本人户口簿;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和立功的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学位类型二: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划学区内有户籍,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有固定房产(按照房产地址登记确认)。报名时需上传以下要件:①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划学区内的二代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的房权证(不动产证)或由房产管理所开具的房屋产权产籍查询证明。③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监护人户口本、结婚证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三)学位类型三: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划学区内有户口,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无固定房产(按照户籍地址登记确认)。报名时需准备: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划学区内的二代户口簿。
(四)学位类型四:有房无户
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有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划学区内无户口(按照房产地址登记确认),报名时需上传以下要件:①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的房权证(不动产证)或由房产管理所开具的房屋产权产籍查询证明。②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和房产拥有者必须为法定监护人,并在同一户口簿上,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要上传监护人结婚证、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五)学位类型五:无房无户
非经棚镇中心城区(原应昌街道、西拉沐沦街道)区域内户籍,且在经棚镇中心城区(原应昌街道、西拉沐沦街道)没有固定房产,符合外来经商、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按照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地址登记确认)。报名时需上传以下要件:①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要上传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和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②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上传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纳税证明和家长在学区内的居住证明;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需上传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居住证明。相关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注:招生系统与公安、民政、房产数据库联网,系统将自动按学位类型对上传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诚信报名。如伪造户口本、房产证和其他证明材料,一律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学生暂不予安排任何学校,招生结束后统一处理。
监护人房产证产权占比100%(监护人一方单独持有100%产权的或监护人双方按份共有且合计持有100%产权的,均视为满足“监护人房产产权占比100%”的条件),产权登记时间及户籍迁入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含10日)以前,大厅、车库、小棚、办公性质的公寓不可作为学区房使用。
四、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五、经棚镇中心城区(原应昌街道、西拉沐沦街道)学校及镇郊小学、初中招生规模及班额

六、招生程序
(一)报名方式。2026年秋季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家长登录“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若在审核过程中出现问题,教育局将一对一电话沟通。
(二)报名网址。https://baoming.cfsedu.cn:8443
注:各校(园)要在学校设置线下网上报名服务点,为不能网上报名的家长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家长完成新生网上报名工作。
(三)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15日(含),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视为自动放弃所在学区内的入学资格,此类学生由旗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审核录取流程
1.审核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教育局进行线上审核,对于涉及户籍、房产及其他证件等问题要件的适龄入学儿童少年,教育局将一对一电话沟通。
2.逐类招生录取。根据学区划分和学校招生计划数,对审核通过的学生,从“学位类型一”开始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在逐类录取过程中,当录取到某一学位类型时,出现此类型报名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时,对此类型报名人数进行摇号录取,额满为止。摇号未中和排在此类型后面的所有学位类型的学生,由旗教育局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发布录取信息。家长可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教育局同时会通过短信形式,将录取结果发送至家长在网上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上。
(五)相关要求。各学校招生人数不得超出限定的招生计划数。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后,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旗教育局协调相关学校,调剂到镇区或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各校招生结束后未经旗教育局同意不得再招录学生。
注: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就读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在同等学位类型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安排二孩、三孩与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为确保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成立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孙晓飞(旗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侯艳杰(旗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谷明媚(旗教育局基础教育工作岗主任)
任德锋(旗教育局教育督导工作岗主任)
韩伟坤(旗教育局政策法规与改革协调工作岗主任)
韩国东(旗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审计工作岗主任)
高志刚(旗教育局教师工作岗主任)
韩志民(旗教育局应急与安全管理工作岗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础教育工作岗,办公室主任:谷明媚(兼任)。各招生学校和生源输送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教导主任及班主任组成的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招生措施,层层分解招生任务,狠抓落实。
(二)严格资格审查。招生学校要招收本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招收不及龄学生;各中小学严禁跨区域招收择校生,对不按招生区域入学而自选学校的学生(含进城务工和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学校要拒绝接收;各中小学严禁招收校外住宿生,若发现有校外寄宿学生(包括在亲属家寄宿)一律退回原籍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开透明。坚持“三公开”原则(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利用政府网、公众号发布《克什克腾旗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咨询电话以及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新生分班要体现师资配备均衡、生源均衡的原则,充分体现教育公平公正。
(四)做好关心关爱。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要求,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保证残疾儿童少年适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做好留守儿童登记、结对帮扶工作,确保留守儿童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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