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凭祥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凭祥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6〕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6〕13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规范本市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适龄儿童、少年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监督,按规定完成入学报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局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缓学,严禁擅自决定不入学或变更就学方式。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综合考量适龄学生人数、区域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保持片区范围相对稳定,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

(三)坚持“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原则。以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不动产登记情况证明》为合法住房核心依据;父母无房产的,需提供与父母同户籍的直系血亲的合法产权证明。非住宅类房产(商铺、写字楼、车库等)不得作为入学依据。

(四)坚持阳光招生,公平公开原则。全面落实阳光招生要求,招生政策、划片范围、计划、流程、结果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实行均衡编班、随机分班、师资均衡配置。

(五)坚持统筹协调,保障重点群体原则。市教育局统筹生源调配,各学校具体实施。全面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优抚对象子女、多孩家庭子女等群体公平入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二、招生区域

➠2026年凭祥市小升初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2026年凭祥市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三、招生计划

(一)城区小学

1.市一小:一年级学生270人。

2.市二小:一年级学生180人。

3.市四小:一年级学生270人。

4.市五小:一年级学生180人。

5.凭祥镇中心小学:一年级学生180人。

6.连全小学:一年级学生90人。

7.前进小学:一年级学生45人。

(二)非城区小学

按就近入学原则制定招生办法,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班以内。

(三)初中学校

1.市一中:七年级学生750人。

2.实验学校:七年级学生460人。

3.夏石中学:七年级学生350人。

动态调整:招生期间生源大幅变化时,由市教育局班子会议研究,调整招生班数及教师配备,保障教学需求。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1.年满6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及以上适龄儿童。

2.残疾儿童: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等四类残疾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肢体残疾可随班就读;精神、多重残疾和中重度肢体残疾,由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确定就学方式。

(二)初中招生对象

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招生对象分类

1.A类(片区户籍生)

(1)户籍在片区内,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籍。

(2)父母城区无房,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实际居住于其独立产权住房;非直系亲属挂靠户籍不属于片区户籍。

2.B类(优抚优待对象)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子女。

3.C类(片区购房非户籍生)

C1:父母或本人有独立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

C2:父母或本人有独立产权住房但未实际入住。

住房须为住宅性质,非住宅类房产无效。

4.D类(外来经商人员子女)

非片区户籍,父母在片区内经商办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并实际居住。

5.E类(务工随迁子女)

非片区户籍,父母有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并实际居住。

五、招生入学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初中、城区小学、镇中心小学必须线上报名;乡村学校(含教学点)可线上或线下报名,线下报名信息须同步上传“桂教通”。

1.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5日至22日(5个工作日,22:00至次日8:00系统维护)

2.报名入口:

电脑端: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手机端:“智桂通APP”“办成一件事”专区

特殊情况:无法线上报名的,可到学校线下办理,专人协助完成网上申报。

3.材料审核:

6月23日至7月6日(10个工作日),市教育局组织学校线上线下联动审核,依托数据共享平台核验户籍、房产、社保、居住证等信息。

4.复核录取:

7月7日至7月20日(10个工作日),市教育局复核、统筹分流、确定录取名单。

5.结果反馈:

7月21日至7月27日,通过平台及学校公示录取结果,做好政策解释。

线下补报:未按时报名的,开学前到学校补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报名材料

线下报名的需要填写申请表,提供原件核验和复印件1份。

1.A类:(1)户口簿;(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

2.B类:(1)户口簿;(2)住所证明;(3)优待佐证(军官证/人才证明/在职在编证明及编制本复印件等)。

3.C类:(1)户口簿;(2)房产证/购房合同;(3)入住证明(物业费/水电费发票)。

4.D类:(1)户口簿;(2)住房租赁合同;(3)营业执照。

5.E类:(1)户口簿;(2)住房租赁合同;(3)劳动合同;(4)居住证。

(三)录取顺序(严格批次优先,录满即止)

第一批次:录取A类、B类学生。

第二批次:C1类已入住学生。

第三批次:C2类未入住学生。

第四批次:D类学生。

第五批次:E类学生。

未被录取的,由市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统筹安置,确保应入尽入。

(四)均衡编班与入户核查

1.均衡编班:起始年级严格按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随机编班,师资均衡配置,编班过程、结果公开公示,严禁重点班。

2.入户核查:对初审通过学生,市教育局组织入户实地核查,确保材料真实、实际居住。

(五)重点群体保障

1.随迁子女:凭居住证为主申请,简化材料,提高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2.残疾儿童:强化普通学校融合特殊教育,优先随班就读,重度残疾送教上门全覆盖。

3.多孩家庭:优先安排长幼同校,解决接送难题。

4.优抚对象:按政策优先安置,简化审核流程。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管理

1.严控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分流大校额学校生源。

2.学籍管理:10月20日前完成新生建籍,休学转学10个工作日内核办,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

3.控辍保学:健全动态监测,失学辍学立即劝返,缓学须审批。

4.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公民同招”,纳入统一管理,不得违规招生。

(二)严肃招生纪律

1.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严禁违规招生、掐尖选拔、收费择校、设立重点班等。

2.监督机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台账,核查处置群众举报,全程督导。

3.责任追究:违规招生的学校及责任人严肃追责,通报批评、取消评优。

(三)信息公开与服务保障

1.全面公开:招生政策、划片、计划、条件、流程、结果、咨询电话全公开。

2.线下服务:学校设专人协助特殊群体线上报名,审核纸质材料,值守咨询电话。

3.风险防控:排查报名、录取、分班风险,制定预案,及时处置舆情。

七、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

(一)监督举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市教育局办公室

0771-8520372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0771-8532309

市教育局督导室

0771-8530531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771-8532027

(二)学校咨询(招生期间8:00-18:00)

1.凭祥市第一中学 0771-8586675

2.凭祥市夏石中学 0771-8571082

3.凭祥市民族希望实验学校(初中部) 0771-8528629

4..凭祥市民族希望实验学校(小学部) 13687878960

5.凭祥市第一小学 0771-8520298

6.凭祥市第二小学 0771-8526879

7.凭祥市第四小学 0771-8569890

8.凭祥市第五小学 17687515469

9.凭祥市凭祥镇中心小学 0771-8551331

10.凭祥市连全小学 0771-8524711

11.凭祥市前进小学 19907820290

12.凭祥市友谊镇中心小学 18278153047

13.凭祥市上石镇中心小学 13197507052

14.凭祥市夏石镇中心小学 18978164559

凭祥市教育局对此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