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射洪市城区小学入学条件及就读学校安排
时间:来源:九考网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与下述6个类别之一所描述的情况一致的,符合市城区小学入学条件,按照各自情况安排就读学校。
一、学区适龄儿童
1.双证户:住房和户籍同在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在招生划片区内学校入学。
2.房产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划片区内购有商住房且实际入住的(包括房屋产权属直系祖辈,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无住房,三代同户籍且实际同居住的;以及拆迁安置户),在招生划片区内学校入学;购有商住房未实际入住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户籍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同在划片区内,并实际居住在划片范围内,在招生划片区内学校入学;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特殊优待人员子女
4.在射洪服役或射洪籍现役军人、烈士、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公安英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队员、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和警察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由所属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入学问题。
三、随迁子女
5.在射洪市城区经商、就业、创业的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在招生范围内达6个月以上(截至5月31日),由市教育局根据城区公办学校的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城区学校学位用完后,安排到城区周边公办学校入学。
四、“长幼随学”多孩家庭子女
6.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为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孩家庭子女,在学位允许情况下按“长幼随学”政策安排在同一学校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