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鼎市幼升小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教基〔2026〕1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2026年本市小学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原则

2026年福鼎市小学新生招生坚持“户籍为主、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核定班数、控制班额、阳光招生、公平公正、分类推进、统筹安排”的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城区(本文所指“城区”为桐山、桐城、山前三个街道办事处,简称“城区”,不含新增设的龙安街道办事处,下同)户籍适龄儿童严格按划片区域范围就近入学;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采取分区域就近入学与统筹安排入学相结合的办法;农村适龄儿童按乡镇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各乡镇、街道辖区学校必须确保户籍在本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2026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全市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接收学校

(一)城区接收学校

1.划片招生录取入学学校:实验小学、桐南小学、慈济小学、桐北中心小学(电大校区)、流美中心小学、山前中心小学、桐南小学海湾校区;

2.划片招生与统筹安排入学学校:龙山小学、城西小学、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实验小学潮音岛校区、实验小学百胜校区、桐北中心小学城北校区;

3.民办学校:茂华学校。

(二)乡镇接收学校

1.各乡镇中心小学及镇区所辖学校;

2.各乡镇农村完小、教学点;

3.九年一贯制学校:叠石学校、湖林学校、巽城学校、溪美学校;

4.民办学校:德源学校(贯岭镇)、德成学校(管阳镇)。

(三)特殊教育接收学校

1.市特殊教育学校;

2.随班就读学校:各乡镇、桐山街道、桐城街道、山前街道、龙安街道所辖各相关学校。

四、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一)第一类招生对象(辖区户籍):户籍在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可以直接登录“闽政通”,搜索“福鼎入学一件事”(闽政通入口有网页版和app版)进行网络注册报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户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前。

注:1.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可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

2.2022年7月1日(含)以后片区内的新集体户需提供近一年内(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前)的水电费发票。

3.2025年7月1日及之后户籍迁移进入城区的,除须提供户籍证明外,还须提供房产证或法律认可的自有房证明(即“房户一致”,法律认可的自有房须与户口簿上的地址保持一致并提供门牌证)。

(二)第二类招生对象(政策照顾):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自主择校现场登记报名:

1.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以及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市政府相关部门证明(现役军人子女由人武部政工科提供)、官兵证、烈士证、因公伤残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现役军人子女公示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得在互联网上公示。

2.全国、省部级劳模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劳模证书、市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城区小学正式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由父母所在学校向市教育局初教股申报确认,可直接进入其父(母)所任教的学校就读。

4.台胞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市台办证明、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5.上级文件另有明确规定的,或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注:相关学校应认真审核政策性照顾对象提供的材料,并加盖“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印章和学校公章,经办人、校长签字后,提交1份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第三类招生对象(有房无籍、随迁子女):

1.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前)适龄子女。按以下①-③类先后次序予以安排现场登记报名(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入学;若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法录取)。

①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交易中心提供的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②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交易中心提供的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③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契约)、一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前)的水、电交缴发票(与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从2022年7月1日开始,已经实施的“六年一户学位”(即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学位)政策,2026年照常进行。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自登记入学的那一天起,六年内只能有该户家庭的子女在片内划片入学(具体补充规定附后)。

2.适龄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本省外县,随父母到本市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适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本省外县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本市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采取分区域就近入学与统筹安排入学相结合的办法。以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为入学依据,时间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可以直接登录“闽政通---福鼎入学一件事”选择相关学校进行网络注册报名。

(四)第四类招生对象(本市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城区范围内租住户(含租店)的流动人员适龄子女(本市乡镇户籍适龄儿童,随务工父母在本市城区同住的),可以直接登录“闽政通---福鼎入学一件事”选择相关学校进行网络注册报名。

上述对象按规定时间,选择对应学校和报名方式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五、招生程序

招生具体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如下:

➠2026年福鼎市小学招生日程安排表(时间+流程)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调整学区布局。2026年,本市小学新生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严格按照《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鼎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鼎教初〔2018〕19号)等文件规定按划片区域范围就近入学。鉴于中心城区小学学位依然紧张的状况,2026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调整如下:

➠2026年福鼎市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划片范围一览

(二)完善招生工作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一件事”总体部署及《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4〕6号)等文件精神,2026年度高标准推动教育入学“一件事”上线工作,所有学校辖区内具有户籍的新生和应收尽收学校新生通过“闽政通”APP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力争实现小学入学申请“网上办、零材料、零跑腿”,全面取消可以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核对系统查询的相关材料。学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应在网络报名或现场登记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

为方便多孩家庭、减轻家长接送负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行‌“长幼随学”(现就读六年级的除外),申请入学的孩子,无论长幼其中一方‌必须符合申请学校当年第一类招生对象的入学条件。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校要依据上级招生政策及学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实行阳光招生,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学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缩小或扩大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确保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杜绝不及龄儿童登记入学。要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全面落实招生公开制度,要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及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提醒家长及时关注“福鼎教育”及各学校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招生资讯。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筛查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继续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使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平等接受适合其需要和发展的教育,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小学适龄轻度智障儿童由辖区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中度智障儿童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6-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市特殊教育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学生、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采取“送教上门”服务,保障特殊群体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要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能得到及时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特殊教育学校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两头延伸”入学工作。确因疾病或特殊原因需推迟或免予入学的,家长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监护人申请报告,经户籍所在地学校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监管,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要严把报名关,每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只限报其中一所接收学校。学生父母(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各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可参照本意见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福鼎市2026年城区小学新生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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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补充通知

为有效遏制“择校热”难题,推动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片内生”政策的基础上,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即“一套房产六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学位”)政策。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六年一户学位”政策内容

本政策不限制房产交易,只对房产学位进行限制,即:自政策实施之日起,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一套住房,自登记入学的那一天起,六年内只能有该户家庭的子女在学区片内划片入学。

二、具体限制方式和时间

1.本通知实施前已取得房产的家庭,以及实施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的家庭

其子女仍可划片入学,子女划片入学后将房屋过户给其他家庭,该接手家庭的子女也可划片入学,在接手家庭的子女入学自政策实施之日起登记的对该房产学位予以锁定六年。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房产的家庭

(1)自政策实施之日起,如果该房产学位未被占用,则该家庭的子女可以划片入学。

(2)自政策实施之日起,用于入学登记的房产学位予以锁定六年,六年内,该家庭如果再将房屋过户给其他家庭,除非原在读子女毕业或转出,否则新接手家庭的子女不可在该房产按划片入学,如适龄儿童户口在该房产处,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六年一户学位”的认定

1.“六年”的起算点为该户家庭适龄儿童在房产片内学校划片入学登记之日(或转学转入之日),终止点为该适龄儿童在房产片内小学毕业之日(或转学转出之日);在此期间如该户家庭有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此房产划片入学,则“六年”时限中断,重新起算。

2.“一户”:指父母及其适龄子女组成的家庭。特殊情况,使用祖辈房产划片入学的,如该祖辈房产为“六年一户学位”政策实施后取得的,则该房产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适龄孙辈(即一户)申请学位。只有该户适龄孙辈毕业或转出,该房产学位解除锁定,该处房产才可用于其另一户子女的适龄孙辈划片入学。

四、政策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