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株洲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九考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株洲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新生实行阳光分班。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阳光公开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入学,编班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规范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二)属地统筹原则。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阳光分班工作的统筹实施、组织协调与监督指导,确保各学校规范执行。

(三)均衡配置原则。每班的学生数、男女生比例基本一致;初中起始年级的学业水平评价结果大体相当;师资配置合理。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严禁二次分班。

(四)学段稳定原则。分班结束后,任何人不得调整学生班级。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所属的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进行。分班后新进的学生,须随机均衡分配到班。

二、工作流程

(一)小学一年级编班

县市区教育局通过“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中的编班板块,将各校一年级新生按男女比例进行电脑随机编班。编班过程须公开、透明,确保每班男女生人数基本均衡。多胞胎学生可按其意愿捆绑式参与编班,编班结果一经确认,不得随意调整。

(二)初中一年级编班

1.六年级毕业生学业评价标识

以各小学为单位,将本校六年级全体毕业生按学业评价结果从高到低排序后,位于前20%的标识为“甲”,位于20-40%的标识为“乙”,位于40-60%的标识为“丙”,位于60-80%的标识为“丁”,位于80-100%的标识为“戊”,标识信息不对外发布。

学业评价结果的选取遵循“一校一策”,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的成绩,可以是该校六年级上、下学期某次考试成绩,也可以是几次成绩的平均,由各小学自行决定。

2.初中学校电脑均衡编班

县市区教育局通过“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中的编班板块开展电脑均衡编班。在考虑男女比例的基础上,由电脑根据初一年级新生的“甲、乙、丙、丁、戊”标识和“外地回株”标识按“S形”排列依次编班(其中,多胞胎学生可按其意愿捆绑式参与编班)。学生标识仅在全市2026年初一年级新生电脑均衡编班时运用一次,不对外发布。

各初中学校要做好起始年级的师资配备工作。根据教龄、职称、性别等因素合理搭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团队。

三、相关要求

(一)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编班时间、人员分工、监督机制等内容,并于2026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编班过程监督。编班过程须有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责任督学、新生家长代表及媒体代表等共同参与,分班结果须第一时间在校内明显位置及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并通知到每位学生家长,一经公示原则上不得更改。

(三)严肃分班工作纪律。严禁通过组织入学考试等方式进行分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特殊班级,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对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须随机均衡分配到班。

(四)加强督查问责与宣传引导。开学后市、县两级教育局将开展工作督查,对违规调整编班名单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促进教育公平的良好社会氛围。

➠示例:某校初一年级新生电脑均衡编班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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