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海平中学2026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 来源:九考网为规范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闽教基〔2026〕12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6〕1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做好海平中学2026年秋季七年级招生,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办学、促进教育公平。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招生入学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招生人数和对象
(一)招生人数:2026年秋季七年级新生计划招生250人,5个班。
(二)招生对象:
1.普及区:和平村、海安村、海滨村共3个村籍的2026届六年级毕业生。
2.外来务工子女:未超过计划招生情况下,将片区内外来务工子女小升初学生纳入招收。普及区以外:在本普及区招收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有剩余学位再招收普及区以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随迁子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与本县户籍学生入学一视同仁,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采取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的方式入学。根据仙招委相关文件精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入学。
二、招生原则
(一)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并对外公布。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总原则招收新生,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在接收完本普及区户籍就学对象,如还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按普及区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按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产生入学学位;对未派到学位的,向枫亭镇教管办登记申请学位,由枫亭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辖区公办学校入学就读。
(三)规范招生原则。规范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班生额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执行。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三、招生时间安排
(一)招生时间、程序。
6月27日--7月3日本普及区学生随带材料到校预报名登记;
7月11日-7月18日向社会公布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剩余学位相应对象片区外7月11日-18日报名,进行材料现场确认。
8月28日-8月29日新生注册。按照报名注册的实际情况,编造七年级录取名册,到县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二)正式报名办理时须带材料:
1.仙游县2026年六年级毕业生的学生学籍卡片。
2.户口本复印件和其他佐证材料。详细材料见以下情况:
(1)若孩子与父母户籍在同一户口簿,都在招生区内,则上交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共计五张复印件。原件需要核对时提供。
还有以下三种其他情况,还应多提供以下材料:
第一种:如孩子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本,又不在片区内,而另一方在片区内则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作为佐证。
第二种:如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是抱养关系的则须提供县福利院证明材料或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材料作为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原件。
第三种:如孩子户籍在普及区内而父母不在普及区内是寄户口的则需提供户主页和孩子页,父母页不要,需带原件及复印件来核对。
(2)孩子或父母户籍都不在本招生片区的,需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材料。
在本普及区招收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有剩余学位可招收其它地方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本普及区内其父母一方有购房的、有经商(包括开店)、有务工的(外地务工的须有临时居住证)、有交社保的、有租房合同的。
①购房的须提供不动产证,没有不动产证可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等。
②经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营业地址须在普及区内。
③务工的分为内地人务工和外地人务工。内地务工须提供务工合同或打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外地务工须提供务工合同或务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或提供临时居住证。
④在普及区工作的并提供交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需原件。
⑤在普及内打工并提供有租房合同证明材料,租房双方须签名并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