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汕头市金平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程序及办法

来源:九考网

2026年汕头市金平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程序及办法

为做好本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读范围

符合《金平区义务教育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小学学位安排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方案中所列情况按批次报读相应的公办小学,同时可自愿报读本区民办学校或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报读本区或区外民办学校需通过电脑摇号随机摇号录取。

不符合第一至五批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以下条件的之一的。

(1)非金平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金平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

以父母一方居住证为查验依据;没有居住证的,需提供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未经备案的,需提供租住地所在居委会的居住证明、所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金平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金平区就业务工。

以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金平区缴交社保(含在金平区范围内的市直单位就业并在市直缴交社保)为查验依据;适龄儿童父母没有在金平区缴交社保的,以工作单位证明(从事个体生意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工商营业执照)为查验依据。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参加8月初本区公办小学调剂补录,区招生领导小组将对各公办小学剩余学位按街道进行统筹、补录。届时“不符合第一至五批次学位安排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按条件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申请,确保申请的适龄儿童可以就近在所属街道补录入学。也可以自愿报读本区民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或外区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二、报名办法

各类适龄儿童报读本区公办小学实行“同时预报名、分批次审核、分批次录取”的报名方式;报读民办小学实行“自愿填报志愿”的报名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一)预报名方式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6年7月12日至7月16日进行网上报名,通过手机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方e校通”,点击“招生服务”,再点击“汕头招生报名通道”,选择“金平区”,再点击“小学”,进入“金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小学报名页面进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12日上午8:30-7月16日17:30)。家长按户籍归属、房产所在地、居住地、服务范围等相关信息填写报名信息,系统将根据服务范围自动匹配公办学校,每一名适龄儿童只能预报名1所公办学校。适龄儿童家长在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收费标准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可以同时自愿选择填报本区民办学校(最多不超过8个志愿)、2个市属民办学校志愿数或1个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志愿,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

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实际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的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预报名有效后,学校将进行网上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将进入现场资料证件审核阶段。申请人可实时登录预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因资料上传有误导致初审不通过的,可于7月16日17:30前登录预报名系统再次进行资料完善。7月16日后将不再接受适龄儿童补充完善资料。

(二)现场资料审核

通过初审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资料证件审核,现场资料证件审核由预报名的公办学校负责。

经审核确认后,将根据《金平区义务教育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中有关规定按批次分别录取,入读相应公办学校。已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适龄儿童,经电脑随机摇号摇中相应民办学校的,取得相应民办学校的录取资格。

(三)现场资料审核需查验以下证件材料

1.常住人口户口簿、出生证、免疫证、房地产证明、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租住地所在居委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在所在街道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社会保险等证件的原件并收缴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存档,以上所有证件由学校负责审核并做好存档备查。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2.政策照顾生需于7月10日前向教育部门递交相关证件材料,清单详见(附件8)。

3.因住宅拆迁确需在临时住所所在地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市(区县)住房建设、房屋征收等部门证明材料和家庭临时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及住房证明,于7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后安排其在家庭临时住所所在地学校就近报名就读。

4.双胞胎、多胞胎报名参加民办小学摇号的,既可以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也可以以每个孩子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的,只有一个报名号,所有志愿统一填报,摇中则一起录取,摇不中则均不予录取。以“捆绑”方式参加报名的,监护人应在7月12日至16日网上报名时,按照平台操作指引添加多胞胎信息以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通过初审后再带出生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审核。未申请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的,则以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

5.多孩子女家庭的适龄儿童有亲兄、姐2026年秋季学期仍在公办小学就读的可申请同校就读。需提供其关系证明及其亲兄、姐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监护人应在7月12日至16日网上报名时,选择“一户多孩同校就读申请”,按照平台操作指引添加适龄儿童信息以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通过初审后按规定时间带出生证、户口簿、兄或姐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学校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区教育局将视公办小学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安排。

三、公布录取结果和办理注册

被公办学校录取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摇中的适龄儿童,应在录取结果公布后的指定时间内按时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注册的学生。

四、注意事项

(一)已在其他学校就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参加公、民办小学一年级预报名及电脑随机摇号。如出现已在其他学校就读过一年级的学生摇中的情况,其学位自动取消。

(二)不足龄生在审核资料过程中,若发现年龄不足的,则取消入学资格。

(三)网上预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是统计各相关学校的学位申请情况所需,不代表学位安排条件。在网上预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学位安排(申请)资格。

(四)符合小学学位安排条件的各批次适龄儿童只能参加一所公办小学的学位预报名申请,如发现多头申请的行为,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适龄儿童只能捆绑一个账号进行预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摇号,如发现同一名适龄儿童使用多个账号进行预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摇号,取消其民办学校摇号资格。

(五)已安排学位的适龄儿童,不能擅自改变入学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到校注册的适龄儿童,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各批次具体录取、摇号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