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陕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宁陕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与招生行为,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6〕10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坚持依法规范招生,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分学区,确保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县教体局设立投诉和咨询电话,学校设明确专人负责,公布联系方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二、目标任务

持续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实现全覆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外应入尽入。

三、招生对象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收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初中招收具有本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义务段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年龄满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报县教体局审批。

四、学区划分

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划分情况见附件,初中新生入学按照对口直升的原则,为每一所初中学校划定对口直升的小学,小升初对口直升一览表见附件,各学校在规定的学区范围内规范招生,不得随意招收学区外学生。

📝附件:

➠2026年宁陕县小升初招生学区划分范围(小升初对口直升一览表)

➠2026年宁陕县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五、招生办法

(一)新生报名资格审定。一年级、七年级新生统一实行线上招生,家长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秦务员”(手机端)进行实名注册、登录报名,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完成网上办理事项。2026年秋季一年级及七年级入学新生,务必在2026年8月18日至8月20日期间9:00-21:00,按照学区划分和入学资格审核要求完成办理,经学校审核,收到录取通知后于8月31日到录取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1.户籍类:适龄儿童少年或直系亲属户籍在宁陕县内。

(1)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户籍、房产均在学区范围内,且长期居住的常住户、挂靠户(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挂靠在直系亲属户口簿上),以户籍、房产所在地地址为准就近入学。报名所需材料:①户口本;②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自建房、网签备案合同、土地证、拆迁(安置)协议、村(居)委会签字盖章证明等)。政府拆迁、集体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时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2)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户籍或购置、租住的房产其中一项在学区范围内,且长期居住。以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地址为准就近入学。所需材料:①户口本;②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自建房、网签备案合同、土地证、拆迁(安置)协议、村(居)委会签字盖章证明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时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3)其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单位/人才中心/派出所等公共地址,多人共用一个户口地址,无单独户口本、无个人落地房产,以本地长期居住租房地址为准就近入学。但空挂集体户、不在本地居住者,应回父母原籍入学。所需材料:①户口本;②长期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③单位/人才中心/派出所开具证明。

2.随迁子女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宁陕县外,分3种情况,以居住证签发地址为准就近入学。

(1)市内跨县(区)随迁:户籍在安康市内宁陕县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陕辖区内务工/就业;

(2)跨市随迁:户籍在陕西省内安康市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陕辖区内务工/就业;

(3)跨省随迁:户籍在陕西省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陕辖区内务工/就业;

所需材料:①户口本;②居住证;③半年以上务工或就业合同(务工/就业人员提供,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半年以上合法营业执照(经商人员提供,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准)/招商引资证明(本县引进并落户县城的重大项目投资人提供,由县招商局出具)。

3.对口直升类:具有宁陕县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学籍的学生,按照《宁陕县2026年小升初对口直升一览表》,选择对应的直升初中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2026年宁陕县小升初招生学区划分范围(小升初对口直升一览表)

4.政策准入类: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国、省、市文件规定的条件范围、优抚对象以及优抚标准和程序执行,每年由优抚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统一采集符合条件的适龄优抚对象子女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统一办理招生入学手续。

各相关单位和适龄儿童父母对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经商就业随迁人员子女,其父母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凭相关证明为子女办理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的,由学校根据学位余额情况安排其入学就读。不能完全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外来就业经商等流动人口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就读。

(二)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家长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秦务员”(手机端)进行实名注册、登记报名。各校要告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按照《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和《小升初对口直升一览表》对应的学校在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入学登记,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家长报名登记后由相应的学校资审点进行审核,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资审工作,对于可能出现的“大班额”、学位紧张、师资不足等问题要及时向县局反映,及时统筹化解新生入学面临的突出问题。

(三)规范信息采集。规范招生入学流程,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六、相关要求

1.做好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工作。各学校要加强与镇、村(居)委会、幼儿园的联系,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特别是学区内新增6周岁儿童底数,及时更新完善学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9月30日前,将新学年本学区6至15周岁适龄儿童花名册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

2.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动态监测、辍学报告、登记劝返复学等十项制度,建立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依法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中小学要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加强筛查预警及精准帮扶,强化台账管理,在2026年秋季开学前后组织开展大家访活动和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加强家校常态化联系,精准掌握学生报到入学和异动情况,健全控辍保学“六本台账”,对无故未返校、无故未入学的学生,要立即启动劝返工作,严防因病因灾因家庭困难而新增辍学,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对已办理休学、缓学手续的学生,待休学、缓学期满后要及时联系学生,按时劝导其返校复学。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依法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配合学校保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得让子女失学或者中途辍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格均衡编班,注意做好幼小、小升初衔接。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设重点班与快慢班。要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成果,通过增加班级数等方式,扩大学位供给,确保各教学班人数不超过45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实行“零起点”教学,统筹做好幼小、小升初衔接。

4.规范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相关要求,严把小学招生入学年龄关,严禁招收不足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各小学要与学区内幼儿园做好对接,确保符合年龄要求的幼儿园大班毕业生按时入小学一年级。各初中(含九年制学校)要切实做好与对口小学的对接工作,各小学必须在六年级学生毕业前一周将本校毕业生学籍信息卡(一人一卡加盖公章)、毕业生花名册等资料上报给对口初中。凡是小学毕业生未到对口初中登记入学的,各对口初中务必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并于2026年9月5日前将未到校登记学生花名册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各学校必须认真做好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招生工作结束后,最迟于2026年10月15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的新建、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办理转学事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做好学籍接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5.严格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各校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遵循“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全部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保障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认定结果,对残疾程度较轻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划定的学区以随班就读方式入学,推进融合教育,学校不得无故拒收;对于中度残疾、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儿童少年,积极配合家长送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征求家长意见后,与家长签订《送教服务家长同意书》,并做好相应的送教上门工作,特别注意完成小学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要做好与送教上门学生所转入初中学校的衔接工作。对于因身体原因失去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凭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认定意见或医学诊断证明、就诊记录,免予入学,不作为失学、辍学统计范畴。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履行教育职责,建立家校联系、结对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宁陕县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班,负责全县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县教体局教育股设立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政策咨询等工作。各义务段学校校长为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本校招生入学工作负总责。各学校要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招生工作。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为具体联系人,及时处理来电、来访,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出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政策宣传。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依法做好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具体招生入学登记办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事指引、网上报名、入学流程等政策的宣传解读;要加强对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指南的宣传解读;要多形式加强《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知晓率,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格按程序组织学生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公示等工作。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为县域外民办学校在本县招生提供场地等便利条件,不得协助联系生源、组织考试等。

(四)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擅自扩大班额、违规转学的,对校长进行追责问责。对违规组织参与招生,利用微信公众号、个人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以及利用各类媒体网站进行虚假不实宣传、恶意舆论炒作、破坏招生秩序的校外培训机构或社会第三方组织和人员,县局将联合司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予以严肃处罚,确保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招生咨询电话:0915-6826516

招生投诉电话:0915-682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