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韩城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按照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部署安排,结合本市实际,现就韩城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6年小学毕业生。

凡已取得小学、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类型

(一)户籍生(户籍在韩城市域内的学生)

1.房户一致类。是指学生本人户籍及家庭实际居住所持产权住房都在学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2.房户不一致类。是指学生本人及监护人一方的户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无房产,即有户无房;或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未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持有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房,即有房无户。

3.其他类。是指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未在学区内,同时在学区内也无房产的在城区经商、务工的韩城户籍人员子女。

(二)随迁子女类(户籍在韩城市外,但在韩城市经商、务工等人员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韩城市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

按照户籍所在地分为跨省随迁(陕西省外户籍)、跨市随迁(陕西省内渭南市以外户籍)、市内跨县区随迁(渭南市内韩城市以外区县户籍)三类。

(三)政策照顾类(优抚对象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四)对口直升类(指九年一贯制学校或者农村生源较少区域的学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或本辖区学校)

三、招录规则

(一)公办学校

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招生批次顺序招生,报名资料审核不通过或按照录取批次顺序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市教体局将根据各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配。

(二)民办学校

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直接录取;超过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已被民办录取不得重复申报公办;未被录取由市教体局按公办剩余学位统筹。

(三)其他安排

为落实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依托校际资源联动、学段有效衔接,持续优化教育布局、均衡资源配置,结合年度招生工作安排,现将办学布局设置调整如下:

1.继续设立“新城四中新城校区”和“新城四中城关校区”,在新城校区开设八年级和九年级,在城关校区开设七年级,整合两校优质师资力量,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城关校区实行寄宿制。

2.对韩城市金城第三初级中学办学模式进行优化调整,学校学区服务范围保持不变,原小学部办学体系不变,原初中部更名为韩城市象山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分别独立办学。

四、审核安排

1.正式报名。2026年7月16日10:00至7月20日18:00。

2.审核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8月15日。

3.结果反馈。待全市各校完成线上审核、录取后,家长可登录“秦务员”查看录取结果,统一发放入学通知。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韩城市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附学生户口本复印件及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材料,向片区学校或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由辖区中心校审核后统一报市教体局备案。

六、咨询与监督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阳光招生”,请各位家长以市教体局发布信息为准,谨防入学骗局和错误信息。违规办理入学将影响学生学籍注册,有疑问及时向韩城市教体局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

0913-5217149、0913-5217145

招生接待咨询处:

原韩城市陈家巷小学(金城区广场村)

监督举报电话:0913-522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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