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乡市牧野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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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牧野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基〔2026〕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促进公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坚持阳光招生,持续提高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
(二)坚持“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公办学校按学区入学,民办学校按计划招生。
(三)坚持“面向全体”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2026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一)学区生
1.房户一致学生: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能提供不动产权证)相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三代房产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二)统筹生
1.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2.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和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或无自有住房的,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父母一方持有新乡市市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并提供卡式居住证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提供产权凭证)。
统筹生安置工作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生。
四、招生细则
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报名与信息录入工作同时进行。
线上报名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完成。具体网上办理渠道:①手机端。打开“豫事办”APP或支付宝搜索“河南省豫事办”,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小学或初中)”按提示的区域和类型办理。②电脑端。打开河南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的教育入学(小学)或教育入学(初中),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提示填报个人信息。
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能提供不动产权证)相一致的学区生(即房户一致学区生,下同),可使用线上方式进行报名,也可按规定时间直接到学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统筹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三代房产学区生等其他类型的学生通过线下现场报名。
意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通过线下现场报名。
(一)小学入学(8月15-17日)
房户一致的学区生,可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线上报名,也可直接到学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线上报名成功的不再参加线下报名。
未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不成功的学区生以及符合条件的三代房产等其他类型学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凭证,以及婴儿出生证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并进行信息录入,统筹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到学区(指定)小学现场登记。
意愿到民办小学就读的牧野区户籍适龄儿童,持户口本(随迁子女持居住证等材料)到牧野辖区民办小学登记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区教体局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派位,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
(二)初中入学
1.市区户籍学生(8月8-10日)
新乡市区房户一致的学区生,可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线上报名,也可直接到学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线上报名成功的不再参加线下报名。
未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不成功的学区生以及符合条件的三代房产等其他类型学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凭证等报名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现场报名并进行信息录入。
意愿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市区户籍学生持户口薄(随迁子女持居住证等材料)到所在区民办初中登记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实行电脑派位,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月11-12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卡式居住证等有关材料到就近接收初中进行登记,每名学生需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选报2所学校。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市区初中,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统一录取。第一志愿学校若学位不足,将按照“自有住房优先、就近居住优先、居住时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如有其他子女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上学,则优先安排到同一所学校就读,未被录取的安排到第二志愿学校;若第二志愿学校仍无学位,则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接收学校。任何接收学校不得以学生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残疾儿童按照“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各学校要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要求,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适龄特殊儿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五、其他有关要求参照《2026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