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鄂伦春自治旗第二实验小学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学区范围)

来源:九考网

2026年秋季鄂伦春自治旗第二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按照《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拟定鄂伦春自治旗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学区范围

招生计划:鄂伦春自治旗第二实验小学计划招收3个班,预计招收135人。

学区范围:

(一)农垦美社区;

(二)保丰满社区;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日),具有鄂伦春旗第二实验小学学区户籍或学区房的适龄儿童;学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无大杨树东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条件

1类“有户有房”:是指居民户口簿、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局签订的拆迁协议书)均在学区内,居民户口簿、产权证所有人均为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

2类“有户祖房”:是指适龄儿童随其父母(法定监护人)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区内同一户口上,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房产在学区内。

3类“外户有房”:是指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无学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合法的住房产权手续。

4类“有户租房”:是指适龄儿童为学区户籍(入学适龄儿童与至少一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薄上),但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学区内无房产,租房(含借房)居住。

5类“外户租房”: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非学区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务工或经商,且在学区内无房产,在学区内租房居住达半年以上(租房合同日期必须包含此时间段:2025年11月1日到2026年4月30日)。

四、户籍、房屋产权证明有关要求

(一)户籍、产权证(含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登记时间须均在2026年3月31日前。

(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区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性质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门市房、车库、储藏室等不做为就近入学的房产依据。

(三)产权证上有两人及以上人名(非夫妻关系),须持产权60%及以上,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资料为准。

(四)暂未办理产权证的,须提供户籍、网签的购房合同(正式商品买卖合同)和不动产发票(持有人须是其法定监护人);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须提供抵押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抵押合同和还款流水)或鄂伦春自治旗房产管理中心开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权属登记簿》(要求必须为实时打印的证明或登记簿,并加盖“鄂伦春自治旗房产管理中心房屋信息查询专用章”)。

(五)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人员(外户租房)在学区没有房产的,须提供户口簿、社区居住证明(或暂住证)和租房合同。

(六)用儿童父母的房产报名。如户籍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出生证明。

五、网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适龄儿童家长通过“一键式”入学报名系统网上采集填报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网上信息采集方法在呼伦贝尔教育云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家长留意关注学习。

1.手机APP报名:蒙速办→办事→教育就业→义务教育阶段一键报名。

2.微信报名:微信公众号→呼伦贝尔教育云→小学报名

3.电脑报名:网址🌐https://zhaosheng.eduecloud.cn/

(三)报名应上传的证件、证明、材料

1类“有户有房”上传①孩子户口本首页,②家长页,③孩子页,④房产证明。

2类“有户祖房”上传①孩子户口本首页,②家长页,③孩子页,④房产证明,⑤出生证明。

3类“外户有房”上传①孩子户口本首页,②家长页,③孩子页,④房产证明。如儿童不与在房产所有者同一户口还需上传⑤出生证明

4类“有户租房”上传①孩子户口本首页,②家长页,③孩子页,④租房合同。

5类“外户租房”上传①孩子户口本首页,②家长页,③孩子页,④租房合同,⑤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以营业执照报名的上传①孩子户口本首页,②家长页,③孩子页,④租房合同,⑤营业执照。

报名材料上传不合格,审核会不通过,报完名后随时留意报名记录,不通过可再次把合格材料上传,直至合格为止,上传材料截止时间4月30日。如不再上传材料则视为无合格材料,放弃报名。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入学报名的适龄儿童,请家长与教育局联系,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小学相对就近入学。

报名结束,如招生人数不超计划人数,不区分报名顺序均可入学全部招收,如超出计划招生人数,报名学生则按学位类型一至五类依次进行招生,在上一学位类型分配完成后,进行下一学位类型分配。则适时启动电脑随机配位入学,把超出的的适龄儿童随机调剂到周边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学校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赵老师

咨询电话:17847028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