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乐山市实验小学招生简章(附招生地段范围)

来源:九考网

2026年秋季乐山市实验小学招生简章(附招生地段范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按照《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乐中教发〔2026〕2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6年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的原则。

(三)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

(四)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与房产地“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

(五)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信息采集情况、学校办学规模等研究决定后另文下发。

三、招生地段、对象

(一)招生地段:北门桥社区、牛咡桥社区、茶坊社区(从天星路南端市委起,沿朝霞路至凤凰桥折向北,沿凤凰路南段至华联折向东,沿柏杨中路至银丰商务大厦折向南,沿天星路至市委止)。

(二)招生对象:具有学校招生范围户籍,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20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四、户籍要求及录取办法

(一)户籍截止时间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含4月30日)。2026年5月1日及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二)挂靠户籍特别规定

2026年3月1日及以后迁入市中区的挂靠户籍(适龄儿童与父母同户,但户主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同一住房连续挂靠且前一挂靠儿童未满学位年限的,不参与本校录取,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三)录取顺序

第一类: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父母是产权人且拥有100%产权)。

第二类: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三类: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不一致,或父母没有房产。

第四类: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即挂靠户籍。

五、网上信息采集

(一)采集时间:5月12日上午9:00—5月19日下午6:00。

(二)采集平台:必须在乐山市市中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采集。关注“乐山教育”或“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入口进入平台。

六、温馨提示

出生日期2018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的地段内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年满8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地段内适龄儿童,须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13日—5月15日到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与现场信息采集。

未按时网上申请学位的地段内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就读。

七、招生日程

(一)4月13日: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二)5月12日上午9点至5月19日下午6点:登录“乐山市市中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网上信息采集。

(三)5月23日至5月24日:监护人持以下相关材料到校查验: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监护人页、儿童页);

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房产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查验地点:乐山市实验小学(普贤街99号)。

(四)5月27日: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五)6月23日:学校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

(六)6月26日: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