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缙云县新建小学招生简章(附学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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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缙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缙教基〔2020〕81号)、《缙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转)学实施办法(试行)》(缙教基〔2023〕70号)、《缙云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缙教基〔2026〕32号)等文件精神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校2026学年招生细则。
一、招生计划
学校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7个班,315人。
二、招生范围
(一)学区范围
新建村、洋山村、韩畈村、宏坦村、溪南村、镇居委会、丹址村、周岭村、鱼川村、雪峰村(原新建镇双川乡)、凝碧村、茭岭村、红锦村、新湖村、杨公桥村、溪东村。
(二)招生对象
1.年满6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者,须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备案。
2.符合就读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统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17日。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户籍生
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以户口本为认定依据,户籍迁入时间要求当年6月1日前)。
2.随迁子女。在学区内户籍新生全部录取后还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按照批次依次录取。当前一批全部录取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再录取后一批,依此类推;若同一批次未能全部录取,则由学校在教育局监督下通过抽签确定;未能录取的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录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因父母工作调动,学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随迁子女;父母在学区内有合法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合法住宅房产以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认定依据,其父母亲须持有该房产的100%产权,即完全房产,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要求当年6月1日前。
【第二批】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在学区内。
【第三批】非缙云户籍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缙云县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在缙云县人力社保部门缴满6个月(当年1月底前缴纳且至报名时无中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父母一方在学区内办企业、经商,或在学区内企业务工并由企业为其缴满6个月(当年1月底前缴纳且至报名时无中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具体参照《缙云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缙教基〔2026〕32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4.因学校招生工作需要,未按时报名的非户籍生视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二)报名办法
1.新生报名以线上报名为主。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浙里办”APP登录“缙云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平台”在线报名。每位适龄儿童根据符合的条件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不可兼报。
2.不能线上报名的家长(监护人),可以在相应报名时间内(2026年6月15日-17日)带手机和报名材料,到新建小学佑文书院一楼,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报名。
(三)提供材料
1.户籍生报名,只需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证明即可。
2.非户籍生报名,除提供户口簿证明外,还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具体材料及要求在报名平台中有详细说明)。报名时需上传各类佐证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学校审核有异议的,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带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五、录取办法
学校新生录取按照分类分批、公开公平、就近入学等原则,分批录取。
每批次录取,按照“网上报名登记-学校初审-教育局复审-正式录取并对外公开公布”等程序进行。
六、公示办法
通过在学校门口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包括学校招生的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咨询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监督办法
缙云县新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0578-3013925,15606780936
缙云县新建小学招生监督电话:
0578-3013923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
0578-3012310,0578-3122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