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府第七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及收费标准

来源:九考网

2026年天府第七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

天府七中是四川天府新区举办的第一所涵盖小、初、高三个学段的十二年一贯制非营利民办学校。学校占地208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于2017年9月1日开校。

办学伊始,学校就确立了“学教合一”的办学思想,坚持以“立人”为办学宗旨,夯实“厚德、自强”的人生基石,坚持做有生活宽度、精神高度、人文温度的立人教育,培养底线牢固、底色亮丽、底蕴丰厚的杰出公民。旨在形成“爱岗、爱生”的教风,“活力、活泼”的校风,“自主、自律”的学风。

一、招生计划

总核准计划人数480人(含二孩等计划,不含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所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一)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二)在新区就业的其他人员子女,包括:

(1)在新区企业单位就业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工作单位的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新区;2.持有与该企业单位依法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3.自2026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2)新区个体工商户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本人在新区办理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发证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2.依法纳税(或免税);3.自2026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合法经营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3)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职工证明信函(编外聘用人员须同时出具所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2.编外聘用人员须具备,自2026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上述两类入学对象须为2026年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招生公告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4日至7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tfxqzs.cn/),进行网上报名。自愿选择“捆绑”电脑随机录取的双胞胎子女或多胞胎子女或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子女,网上申请“绑定”(此前,已通过新区审核的,以“参与电脑随机录取子女”信息报名即可,无需再申请“绑定”)。6月4日10:00开网,6月7日17:00关网。

四、资料审核

经网上审核后,平台显示审核结果为“已通过”的,无需再到审核点现场审核资料;平台显示审核结果为“待审核”的,监护人须按要求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审核点现场审核资料(详见日程安排表)。

现场审核材料如下(提供材料原件,经现场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修改上传材料照片):

(一)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在新区就业的其他人员子女,包括:

(1)在新区企业单位就业人员: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2.劳动合同;3.社保清单;4.单位营业执照(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2)新区个体工商户: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2.营业执照;3.依法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人员: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2.职工证明信函(编外聘用人员须同时出具所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3.编外聘用人员须提供社保清单;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五、录取办法

本次民办学校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录取由教育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

(一)入学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本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报名学生;若超过学校本次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二)调剂意愿录取:已填报民办学校调剂意愿,且未被入学志愿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参加学校本次剩余计划的调剂录取,若需参加调剂第一意愿录取的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本次剩余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需参加调剂第一意愿录取的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本次剩余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调剂第一意愿未录取者,按上述规则参加调剂第二意愿的录取。

六、收费标准

学费:5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七、新生奖学金

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依据学校奖学金制度,综合素质特别优秀者将获得不同等级的新生奖学金,最高等级奖励55000元/生·学年。

八、其它

(一)已报名申请参加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新区民办学校面向区内专项招生报名、录取。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学校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后续成都市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均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空余计划报名、录取。

(二)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7月3日至4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确认。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到四川天府新区市民中心B区6楼8号窗口申请办理,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三)本公告仅适用于2026年,今后将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在入学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相关人员本次录取学校的入学资格。

未尽事宜,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天府七中)了解实时信息。为方便家长及学生及时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招生信息,学校严格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和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相关规定,在学校家长接待中心(学校南门东侧)接受家长咨询(工作日8:30-11:40,14:00-17:40)。咨询电话:028-80518762;028-80518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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