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钦州市子材高级中学招生简章(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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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学校简介
钦州市子材高级中学是广西子材教育集团出资举办的实施全日制高中教育的民办高中,于2024年11月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学校以“纳平凡学子,成不凡英才”为办学使命。
02、招生计划
根据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2026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学校高一年级计划招生1100人。
03、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现场报名
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家长和学生可直接到钦州市子材高级中学图书综合楼一楼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钦州市钦北大道8号、钦州汽车北站对面。)
(二)网上报名
通过钦州市教育局网(http://jyj.qinzhou.gov.cn/),登录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弹出窗口输入准考证号、初始密码,登录系统后填报志愿。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已填报的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所填报的志愿不能更改。
04、招生对象
参加钦州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总成绩达到C+等级及以上的初中毕业生。
05、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学生在三年学习期满,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参加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含补考),核发高中毕业证书。
06、咨询途径与方式
招生期间学生及家长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777-3669611
胡老师:13877796373
麦老师:13006970110
07、查询录取名单方式
学校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大门口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缴费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08、收费标准、项目及退费办法
➠收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内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民办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内容: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办学校,其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学校按照公平、合法、诚信原则,以社会效益为先,兼顾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求、学生家庭承受能力,以及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后执行。
民办学校的住宿费收费标准应包含每生每月定额用电用水量的水电费(定额用电、用水量分别为5度/人·月、5立方米/人·月)。单个宿舍实际用电、用水量超出定额的,超出部分的水电费按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学生宿舍用电用水价格计收,由该宿舍学生共同分担。学生宿舍安装有空调的,民办学校制定住宿费收费标准时应将空调购置及安装维修成本考虑在内,不得再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名义另行收取空调使用费(租赁费)。
学校实施按中考总成绩进行阶梯收费的方式,具体标准以报名现场公布的为准。标准宿舍每学期650元/生(含水电基础配额),教材费、体检费、伙食费等,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退费办法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民办学校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退(转)学以及其他原因提前终止学业的,学校一律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或住宿时间计退学费、住宿费,据实计退学生预交(预存)的服务性收费。学生在校学习或住宿时间按完成注册手续日至学生提交书面退(转)学申请和离校时间的孰晚时间计算,相关退费工作应在学校同意退(转)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规定如下:
1.学费和住宿费
学生开学前未入读申请退(转)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开学后因故退(转)学或其他原因提前终止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或住宿时间,按月计算清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当月在校学习或住宿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天数(含一半)的,按50%计退当月学费、住宿费;当月在校学习或住宿天数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一半的,不计退当月学费、住宿费。学习时间一学期按5个月,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
2.服务性收费
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校园卡等储值卡即时支付服务性收费的,退(转)学时学校应将卡里余额全部退还给学生;学生预交的服务性收费,学校应据实结算后将余额全部退还给学生。
3.代收费
学生办理退(转)学手续时,代收费相关具体项目还没有实施的,学校应将预收的代收费全部退还给学生;代收费相关具体项目已经实施的,学校不退还相应的代收费。
特别提醒:本校使用“子材智学平台”教学,所有学生均须配备可管控的平板电脑。符合要求的平板电脑型号将另行通知。更多内容请关注钦州市子材中学微信公众号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