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乐平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时间:来源:九考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精神,为规范、有序做好本市2026年城区初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于7月23日启动2026年城区初中、小学新生入学预报名及“阳光分班”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区小升初、幼升小预报名
(一)报名对象
小学: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其父、母或祖辈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具有合法常住固定地址的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学区范围内,其父、母或祖辈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具有合法常住固定地址的六年级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手机端:监护人(家长)登录“支付宝”,搜索“赣服通”后进入赣服通小程序,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景德镇市”→“乐平市”→进行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核验或初中七年级学生入学信息登记核验。
方式二电脑端:监护人(家长)登录“江西政务服务网”,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三)时间安排
幼升小:7月23日-7月26日
小升初:7月27日-7月31日
(四)操作流程
通过“乐平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操作手册或观看操作流程视频,按步骤操作。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以到相应学校的志愿服务者窗口咨询。
(五)学区生源认定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在招生计划内,按以下六类生源类别顺序接收。超过学校招生计划而无法接收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第一类:城区有户有房类
1.随父母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离异或亡故)在城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地址一致,按其父母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2.随父母户房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离异或亡故)在城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地址不一致,按其父母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3.随祖辈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或母与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并与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常住(含公租房、廉住房、经济适用房)。按其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城区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4.拆迁房: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离异或亡故)在城区同一户籍,因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拆迁(有住房拆迁证明):
(1)拆迁重建以后搬回原住址居住或选择经济赔偿没有其它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按原住址确认;
(2)拆迁后,安置了房屋,则按安置房屋居住住址确定。
第二类:城区有房无户类
在乐平市城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城区: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双方、祖辈不具城区户籍但同一户籍,在城区具有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按其父母或祖辈城区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第三类:政策优惠类(需线下登记)
1.现役军人等: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全面实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
2.工作调动: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或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居本市城区的学生,户籍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凭户籍迁移证明、主管部门的工作调令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确认。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按户籍迁移地址确认。
这类情况需要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教体局新生招生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登记核查,核实之后,上传相关材料到“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线上审核。
第四类:城区有户无房类
1、乐平市城区有户籍但无房产的原居民: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或母与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同一户籍,户籍从未迁移过,其与父母双方及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城区无房产的,按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2、投靠迁移户籍在城区无房产的居民(需线下登记):适龄儿童及其父或母户籍在学区内,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且户口挂户时间满六年以上,按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第五类:纳入了城区招生范围的非城区居民子女
对已纳入了城区招生范围的非城区居民子女,且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的,可凭家庭户籍,根据其所在自然村的位置就近入学。
第六类:随迁子女类
全面落实上级有关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供以下(一)、(二)类型资料之一:
(一)监护人经商
1.2026年6月30以前发证的营业执照(实地核查营业状态,未实际营业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2.缴满一年以上的灵活就业社保凭证;
3.学生本人所在户口簿。
(二)监护人务工
1.劳务合同,2026年6月以前一年工资流水;
2.务工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026年6月30以前发证的营业执照(实地核查营业状态,未实际营业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缴满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
4.学生本人所在户口簿。
(三)在城区无房无户的公办小学毕业的农村进城子女,根据户籍所在乡镇按片划分,原则上升入乐中分校、三中分校。
(六)入学房产界定要求
使用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作为入学依据的,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为住宅、商住宅、公租房、廉住房、经济适用房。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拆迁协议等相关证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可以认定的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
1.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本人的;
2.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三代人在同一本户口簿(2025年12月31日以前迁入);
3.符合政策的城区拆迁户协议;
4.其父母持有份额高于51%的多人房产产权的;
5.政府同意延期办证的小区。
非住宅房如店面、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家庭实际住址以认定入学。
(七)“长幼随学”政策
1.实施对象与前提条件
(1)申请人符合城区入学条件且是同一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多孩家庭,重组家庭、领养子女等。
(2)申请目标学校有空余学位。如果学位紧张,应服从调剂。
(3)兄弟姐妹处于同一学段(如小学或初中)。毕业班学生(如六年级、九年级)原则上不转学。
(4)不具备以上对象与前提条件,则长幼随学政策取消。
2.安置方式
(1)当二孩或三孩需要入学时,家长可以申请进入哥哥或姐姐正在就读的学校。
(2)如果大孩所在学校学位不足,家长也可以申请将大孩转学到弟弟妹妹被录取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申请流程与材料
(1)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线上办理;若线下需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初核并由教体局终审。
(2)必备材料: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现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等。
(八)注意事项
温馨提示:一家有多处房产时,请慎重选择父辈、祖辈房产。根据省相关管理办法,为保持学校及班级学生稳定,实施“阳光分班”后,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小学学段六年内、初中学段三年内原则上执行“同一城区学校不转学”规定。
1.预报名之后,家长注意查看报名状态,显示“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若“审核不通过”,需重新上传合规证件再次线上预报名。
2.家长由于对操作流程不熟悉或网络卡顿,不必焦虑和担心,报名时间充足,可以择时再操作,也可以到学校找现场志愿服务老师寻求帮助。
3.家长要严肃对待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填报真实信息和上传真实、清晰的照片,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或者被审核驳回。
4.操作人员一般为和报名儿童在同一户籍的监护人,否则需要远程授权。
5.父、母或祖辈或报名儿童名下有房产则必须要用该房产其中一套填报信息,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或者被审核驳回。
6.政策优惠类、挂户类需要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乐平市第十一小学新生招生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登记核查,核查属实之后,上传相关材料到“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线上审核。
7.家长如果通过大数据核验没有核查出您的真实信息,不必担心,可以带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乐平市第十一小学新生招生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登记核查,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上传相关材料到“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线上审核。
8.对“双胞胎”“多胞胎”,家长可自愿申请“捆绑同班”。线上操作,在报名双胞胎甲时,捆绑双胞胎乙;报名双胞胎乙时,捆绑双胞胎甲,设置完成后为捆绑成功。未申请视为放弃捆绑分班。
9.对恶意不按规定日期预报名的,不再按生源类别顺序接收入学,由学籍管理中心统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随机分班就读。
10.特别提示:取消城区中小学校二次摇号分班环节。
(九)线下登记服务窗口
1.服务窗口地址:乐平市第十一小学
2.服务时间:

3.服务内容:线下预报名信息登记
线下登记需要材料:不动产证、户口本、出生证明、营业执照、社保凭证、租房合同、水电缴费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AI政策解答、智能咨询服务
提供24小时不间断线上咨询服务,家长可随时提问,对招生政策条款进行场景化拆解与通俗化说明,涵盖学区划分、资格认定、材料规范、时间节点等关键内容,帮助家长准确理解政策要求。
(十一)线下咨询服务窗口
1.服务窗口地址:城区各初中、小学及实验学校均设咨询服务窗口
2.服务时间:幼升小7月23日-7月26日小升初7月27日-7月31日
3.服务内容:招生政策咨询;网上报名问题咨询;线上操作指导;严禁开展线下登记。
(1)各学校咨询电话:

(2)教体局咨询电话:0798-6786609
二、“阳光分班”方案
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一律按本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实行“阳光分班”,先随机确定每班学生,然后学校拟定的教师组合团队随机抽签到班级的方式。
(一)工作原则
1.全员纳入原则。2026年城区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全部纳入“阳光分班”。
2.均衡配置原则。在标准班额的基础上,每个班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分布;每个班的班主任及教师团队尽可能均衡配置。确保各班在生源、师资、资源配置、班额等方面大体相当。
3.先师后生原则。各学校先均衡组合各班班主任及教师团队,班主任及主要学科教师在“乐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再将所有新生进行信息化摇号分班。
4.阳光公开原则。分班工作在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的共同监督下进行,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实施方式
由第三方技术公司现场使用电脑均衡分班系统分班,结果立即打印备案,当天通过“乐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结果,全过程录像备查。
(三)实施时间
1.公布名单安排
8月27日:公布各校一年级、七年级班主任及教师(主要学科)名单。
8月27日:公布各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名单。
2.分班时间安排

(四)实施地点
乐平市第十一小学阶梯教室
(五)现场参与分班人员确定
1.驻教体局纪检组指派2名监督员。
2.党员代表3名,由市委组织部邀请。
3.人大代表3名,由市人大办公室邀请。
4.政协委员3名,由市政协办公室邀请。
5.公证员2名、摄像人员1名,由市司法局选派。
6.记者2名,由市融媒体选派。
7.各校校领导2名、教师代表3名、家长代表20名,由各学校自行组织。
8.凡有直系亲属和子女在城区学校就读起始年级的人员实行回避。
备注:前1-6类人员全程参与各校分班,第7类人员只参与本校分班过程。
(六)实施流程
1.各校根据教体局分班时间安排,提前在指定地点候场。
2.参与分班人员到岗后,在驻局纪检组指定人员和公证员的监督下由第三方技术员把学校新生录取名单导入电脑均衡分班系统,大屏幕同步显示。
3.工作人员公布学校班级班额数和班级班主任及主要教师编组名单。
4.由第三方技术员讲解电脑均衡分班系统操作原理和流程,并演示。
5.公证员宣布分班开始,第三方技术员操作电脑均衡分班系统进行分班,大屏幕显示分班过程。
6.按分班结果,逐班打印学生和教师名单(一式二份),一份报局纪检组备案,一份教育体育局备案。
7.学生班级名单产生后,再由第三方技术人员进行班级教师编组摇号,将教师分入班内。
8.公证员宣布公证意见。
9.当日分学校在乐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结果。
10.严厉打击“学托”、“学贩”、“教育掮客”,举报电话:12345,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0798-6786623、0798-6786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