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重庆市永川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重庆市永川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6〕20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学区申请缓学或休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入学

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面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

(三)坚持阳光规范

严格落实教育部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落实招生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任何学校和机构违反招生政策承诺择校入学、提前入学的,视为违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

(四)坚持惠民有感

全区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优化报名流程,简化审核材料,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同时优化报名流程,做好线下培训和帮助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学校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符合“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条件的学生,在“三对口”学生录取完成后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残疾、军属、烈士等特殊群体及子女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相关政策和城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安排入学。“三对口”中户籍迁移和不动产权属办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前(含4月30日)。

1.“三对口”含义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产系全产权)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与其父亲或母亲的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户主和房屋产权人(房产系全产权)是祖父母(外祖父母),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亡、其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与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房屋产权属其法定监护人全产权房,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含义

有户无房:在办理截止时间前户籍已迁入城区,未在城区购房。

有房无户:户籍不在城区,在办理截止时间前已在城区办理房屋产权有效证明。

3.“随迁子女”含义

户籍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在城区就业或实际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农村公办学校

各学区按属地管理原则,统筹辖区小学、初中和属地直属初中的招生工作,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就近原则确定招生范围,镇街交叉地带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历年惯例和方便学生的原则安排入学。

(三)民办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和招生备案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方案报区教委备案。

(四)特殊群体

1.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结合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3.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区教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分批招录流程

第一批次:录取“三对口”类,由划片学校直接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城区“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类,若学位充足,全部予以解决;若空余学位不足,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三批次:录取“随迁子女类”,以居住证为依据,可以申请就读永和小学、永红小学、海棠小学、南大街小学、神女湖小学、小南小学、上游小学、红专小学、永川中学卧龙校区、双竹初中、永川九中。其中申请就读上游小学、红专小学、永川中学卧龙校区、双竹初中,由教委在核定的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内统筹安排。若监护人提供连续社保证明的,予以优先安排。

四、时间安排

(一)公办学校

1.子女信息维护。5月9日至31日,全区所有申请2026年秋季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中“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2.网上正式报名。2026年6月1日至6月8日网上集中报名。

(1)城区中小学分批次在渝快办进行:

“三对口”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4日。“有户无房、有房无户”“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8日。

(2)非城区中小学:6月1日至8日到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校报名。

3.网上审核录取。2026年6月1日至9日,进行网上信息审核。

4.结果查询确认。审核结果在渝快办【个人中心】-【我的申请】页面查看,学校要及时告知家长在线上查询录取结果,提醒家长在线上确认。

5.发放入学通知。2026年7月6日前,学校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确因特殊原因错过线上办理时间的家长和学生,可向学校或教委咨询“网上一件事”办理相关补办安排。教委和学校客服团队将提供必要服务,协助完成网上报名等工作。

(二)民办学校

6月1至8日,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五、特别说明

(一)推进“长幼随学”

在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同一家庭适龄子女优先进入在读子女同一学校或相邻片区学校。

(二)推进“对口直升”

2026年就读海棠小学、永和小学、上游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小学毕业分别对口直升永中宋锦桥校区、萱花中学、北山中学,各小学直升比例不少于当年小学六年级毕业人数的30%,优先保障“三对口”学生。

(三)保障指标到校公平普惠

2026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将结合当年招生政策,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办学特色等因素将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