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包头市九原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包头市九原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印发〈包头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包教发〔2026〕5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义务教育发展成果,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实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原则。教育、公安户籍部门配合,认真统计分析本区适龄儿童、少年的相关信息数据,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招生区域划分的稳定性,结合九原区新的区域规划,在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分、确定招生区域。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区教育局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阳光分班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坚持“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原则。具有九原区户籍的学生,按学校服务区域相对就近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居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置到公办学校就读。如果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其余学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五)坚持“优质均衡发展”原则。把中小学入学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逐步缩小校际差异,推动区域内学校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化与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九原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由区教育局设立,待招生工作实施完毕后,专班自动撤销。

四、关于小学、

初中招生的相关规定

(一)区教育局不接受任何单位、部门的择校申请函,不接受除优待对象之外的个人择校申请。符合相关优待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按教育优待政策执行,经区招生工作专班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招收范围:具有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已在九原区取得合法房产的非九原区户籍人员子女;具有九原区有效营业执照的非九原区户籍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对九原区被拆迁户子女入学的规定:

1.拆迁后回迁原址的,仍按原来入学相关办法;

2.拆迁后异地安置的,按新安置地划片入学相关办法;

3.拆迁后享受经济补偿的,按原户籍地或新购房所在地就近划片入学。

(四)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由区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情况限定学籍号段,由学校完成学籍注册。各学校私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五)关爱特殊儿童少年。对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轻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尽量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不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需要陪读的按规定由监护人进行陪读;对于不能到校就读、重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要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智障儿童可到沙河二小培智班报名。各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建卡工作,实施台账式管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5%。

(六)电脑派位结果在各划片区域内进行公示,学校按照派位结果予以报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七)所有证件(包括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等)截至2025年8月31日前有效(特殊说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提供相关证件,或登记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必要时由招生工作专班统一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八)包九中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和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招生工作,纳入九原区统一管理;实行网上信息采集,均按照九原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同步进行。

(九)各校要阳光分班,公示分班方案和分班结果,公开分班过程。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十)积极支持多子女家庭同校就读。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全面实行长幼随学,多子女家庭可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所在学校就读。阳光分班时,双胞胎、多胞胎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阳光分班时家长可申请捆绑进行。

(十一)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益。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自有住房与房户一致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监护人房户与老人(祖父母与外祖父母)房户享受同等待遇。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转学由“集中办”转为“随到随办”。

(十二)招生计划数:九原区2026年小学计划招生人数2000人,初中计划招生人数2000人。

(十三)未尽事宜由九原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九原区户籍、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3.监护人已在九原区取得合法房产或具有九原区有效营业执照的非九原区户籍人员子女。

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程序

符合在九原区入学或升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以下招生程序方可入学或升学:信息采集、资格审核、统一录取、阳光分班、录取结果查询、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未完成以上招生程序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在九原区入学或升学。

1.信息采集:2026年5月7日-5月2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或“蒙速办”“i包头”,完成网上信息采集。按照相关说明和提示填写完整、准确、真实信息。

2.资格审核:本年度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实行网上审核。系统将自动与公安、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数据进行校验。信息提交后,请于6月17日-6月30日重新登录系统及时关注审核状态。

3.统一录取:按照完成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的情况,根据本区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统一进行录取。

4.阳光分班: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实际入学人数及相关班额规定,合理确定各学校班级数。各学校根据班级数,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分班前,确定起始年级的班主任,并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配备任课教师,并在校内公示班主任与任课教师组合名单(以英文字母编组),同时报送招生工作办公室。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由家长代表现场操作计算机分班软件,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分班过程全程录像,编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由学校、九原区教育局分别保存,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学校组织班主任抽签完成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与班级的对应工作,匹配结果现场公布、校内公示。

5.录取结果查询:学生及家长于8月26日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蒙速办、i包头,凭身份证号及修改后密码查询录取结果。

6.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三)招生划片范围

➠2026年包头市九原区小学招生学区划片范围一览

(四)招生截止时间及咨询地点

1.招生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

2.招生咨询地点:九原区教育局教育股(招生咨询电话:0472-7146727)。

3.招生结果查询:8月26日公布小学一年级招生结果,届时家长可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或“蒙速办”或“i包头”,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即可。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准时报到,过期不报名视为放弃。

(五)学籍管理

开学后填写《小学生学籍登记表》,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家长网上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并由家长确认。学籍管理人员将新生信息录入《学生信息模板》并上传至《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班级定员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六、初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具有九原区户籍或九原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具有九原区户籍或在九原区购买固定住房的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3.监护人已在九原区取得合法房产或具有九原区有效营业执照的非九原区户籍人员子女;

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程序

符合九原区升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以下招生程序方可升学:信息采集、资格审核、统一录取、阳光分班、录取结果查询、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未完成以上招生程序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在九原区升学。

1.信息采集:2026年5月14日-5月21日,符合升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或“蒙速办”“i包头”,完成网上信息采集。按照相关说明和提示填写完整、准确、真实信息。

2.资格审核:本年度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实行网上审核。系统将自动与公安、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数据进行校验。信息提交后,请于6月17日-6月30日重新登录系统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并填报和房、户、居住证所在片区相符的意向学校。

3.统一录取:九原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招生工作专班按照完成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核的小学毕业生的情况,根据本区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统一进行录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双胞胎、多胞胎可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进行捆绑派位;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后,按区教育局核准的录取名单办理学籍;学校将未报到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如需补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开展。

4.阳光分班:九原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招生工作专班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实际入学人数及相关班额规定,合理确定各学校班级数。各学校根据班级数,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分班前,确定起始年级的班主任,并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配备任课教师,并在校内公示班主任与任课教师组合名单(以英文字母编组),同时上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由家长代表现场操作计算机分班软件,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分班过程全程录像,编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由学校、九原区教育局分别保存,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学校组织班主任抽签完成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与班级的对应工作,匹配结果现场公布、校内公示。

5.录取结果查询:学生及家长于8月26日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或“蒙速办”或“i包头”,凭身份证号查询录取结果。

6.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三)招生划片范围

➠2026年包头市九原区小升初招生学区划片范围一览

(四)体育特长生招生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规划》《校园足球三年推进计划》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校园足球梯队的良性发展,九原区教育局决定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特长生。足球特色学校包46中、包49中分别招收九原区范围内的足球特长生10-15名。篮球特色校包46中招收九原区范围内的篮球特长生10-15名,由教育股、体卫艺股和特色学校制定具体方案,学校自主招生。

(五)招生截止时间及咨询地点

1.招生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

2.招生咨询地点:九原区教育局教育股(招生咨询电话:0472-7146727)。

3.招生结果查询:8月26日公布初中一年级招生结果,届时家长可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蒙速办、i包头,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即可。按照招生学校报名须知的相关要求准时报到,过期不报名视为放弃。

(六)学籍管理

新生填写《初中生学籍登记表》,学校将初中招生录取花名册报教育局备案,建立有关学籍档案。按照教育局核准的名单,从全国学籍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人员为核准录取的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打印《班级定员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平。

(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擅自跨旗县区招生;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得转学。

(三)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突破计划,要及时上报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五)加强控辍保学。各校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十项制度”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六)强化监督问责。各校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落实首问责任制,守住稳定、安全、廉洁三条底线。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对违反“十个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管理权限,“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查,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七)各校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小学招生重点宣传网上信息采集流程方法,最终圆满完成本校的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