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林西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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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阳关招生2026年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6〕39号)、《赤峰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赤教基字〔2026〕7号)文件精神,结合林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让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切实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招生片区(或范围)招生,不通过笔试、面试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二)坚持“学位分类、逐类招生”原则。一是依据居住房屋产权和户籍情况分类,即按学生父母合法产权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产权住房、林西县户籍、非林西县户籍等标准分类;二是逐类招生,依据学校招生计划数,按学位类型逐类依次录取。
(三)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即“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县教育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将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林西县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到林西县就读初一的适龄学生。
中小学招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林西县户籍,其父母拥有合法住所及租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2.驻林西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林西县在职消防官兵救援人员子女;
3.非林西县户籍,因其父母在林西县拥有合法住所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4.非林西县户籍,因其父母在林西县经商或务工的随迁人员子女。
四、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和居住情况,将学位划分为六个类型。
学位类型一:林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是林西户籍,在林西城区内有房产,不动产权权属人是父母双方或之一,且监护人和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一致。
学位类型二:林户祖房
适龄儿童少年是林西户籍,其父母在林西城区内无房产,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林西城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权属人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学位类型三:外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非林西户籍,在林西城区内有房,不动产权权属人是父母双方或之一,且监护人和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一致。
学位类型四:外户祖房
适龄儿童少年非林西户籍,其父母在林西城区内无房产,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林西城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权属人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学位类型五:林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是林西户籍,父母在林西务工,在林西城区内无合法房产或租房居住。
学位类型六:外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非林西户籍,父母在林西县务工,符合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且在林西城区内无合法房产或租房居住。
五、报名要件
(一)农村小学
全家二代户口簿原件
(二)城区小学、初中
学位类型一、二、三、四
1.二代户口簿(原件)
说明:若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用祖房报名的需要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三代在同一户口簿。
2.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
说明:房产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商住(不包括商厅、车库、小棚等);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母)与不动产权属人一致且100%产权,不包括与亲属、他人的按份占比。
3.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①房屋产权证暂未办结,可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和网签购房发票的认定为学区有房;不能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和发票的,认定为无房。暂时不能办理房产证的,需由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相关证明和监护人承诺,在一定时限内办结后,再由监护人向教育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出现弄虚作假的,学生一律调回原学区所在学校。
②房产抵押的,监护人用手机端自行下载“蒙速办”进入首页后,点击“不动产”-选择“赤峰市林西县”-点击“权属证明”-点击“查询”-选择“子女入学”-点击“下一步”-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直接下载PDF文件或者查看后保存截图。
登录微信服务号“林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点击“办事大厅”-点击“有房无房查询”-查询目的选择“学生入学”、查询地区选择“林西县”-直接下载PDF文件或者查看后保存截图。
备注:凡用房产报名的,学位类型三、四房产购置日期截止2026年3月1日前。
学位类型五、六
全家二代户口簿原件。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6月30日上午9:00-7月10日下午18:00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登录“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baoming.cfsedu.cn:8443。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七、招生流程
(一)确定招生计划。教育局核定各校招生计划。
(二)家长网上报名。各幼儿园、学校招生报名负责人组织本校(园)各毕业班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连同审核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上交至目前就读的学校(幼儿园)。
(三)审核报名信息。教育局组织人员严格审核,对于涉及问题户籍、问题房产及问题证件等报名要件的儿童少年,教育局及时反馈信息。
(四)逐类招生录取。根据学区划分和学校招生计划数,对审核通过的学生,从“学位类型一”开始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在逐类录取过程中,当录取到某一学位类型时,出现此类型报名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时,对此类型报名人数进行摇号录取,额满为止。摇号未中和排在此类型后面的所有学位类型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发布录取信息。
(六)现场阳光分班。县教育局通过“均衡编班软件”,统一组织中小学校在指定地点现场阳光分班。届时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新闻媒体、学校教师代表、新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分别留存阳光分班结果,保存现场阳光分班档案,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干预分班过程。
(七)建立电子学籍。各校在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指导下,为符合入学资格且入校进班就读的学生建立国家电子学籍。
八、工作要求
(一)诚信报名
因市教育局招生系统与房产、户籍数据库联网,实现房产及户籍信息实时查询,对所有学位类型进行大数据比对,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诚信报名,如出示虚假材料(如伪造户口簿、房产证和其他证明材料),或有法定居住用房(房产证)隐瞒不出示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此类学生招生结束后统一处理。
(二)残儿入学
1.认真核查底数。县教育局会同本级残联部门共同对未入学名单进行核实,查缺补漏,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台账。
2.做好教育安置。各中小学在精准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落实“一人一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当地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相同,因身体等原因需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
(三)教育优待
1.优待子女。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司法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条件的人员子女,按照文件要求办理入学。
2.落实二(三)孩跟读。因学区划片发生变化导致二(三)孩不能与其兄(姐)同一所学校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本着“长幼随学”和“双向调剂”的原则,在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将同一家庭的孩子安排到同一所学校就读,长子(女)目前就读六年级或九年级的除外。
3.双(多)胞胎“捆绑”分班。允许家长申请双(多)胞胎“捆绑”分到同一班级,报名时需填写《双(多)胞胎信息统计表》,同意分到一个班级的,经“捆绑”后进行电脑随机分班,能够分到同一个班级;不同意分到一个班级的,仍以“个体”进行电脑随机分班,分班结束后不可以再调整班级。
(四)控辍保学
各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要求,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教育责任目标管理,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县教育局将“控辍保学”纳入学校年末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利的学校限期整改,并建立约谈、通报、责任追究制度。法定监护人(父母)无正当理由且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等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
(五)学籍管理
1.规范学籍注册管理。依据“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进行学籍管理,禁止人籍分离,不得空挂学籍。县教育局每年九月份对起始年级新生注册并建立学籍。规范转学流程,对于一年级和初一年级新生需要转学的,原则上不得早于第二学期开学。对休学、复学学生要及时办理手续,严禁先复学后办理学籍等违规现象发生。
2.建立学籍核查机制。建立健全对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结果和“人籍一致”管理的核查机制。县教育局以阳光分班底册为准,随机抽查、依“表”核对、进班点名、随机调研家长等多种方式加强学籍管理,对核查结果进行县内通报,对违规行为相关学校及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3.加强政策宣传。各学校要依托新生家长会等载体,加强对《林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程》进行宣传,引导家长依规办理学籍变动。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招生工作的组织牵头作用,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精密组织,周密安排,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做好宣传,正确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对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加大对招生、入学、转学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招生工作全程由纪检组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和违纪查处制度,对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十、招生咨询
(一)关注“林西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咨询电话:0476-5556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