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为做好本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10号)精神,结合武功山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原则。

(二)坚持“科学划设、学区保持相对稳定、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校额和班额容量管理原则。校额按照小学、初中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的标准要求;班额按照小学和初中每班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的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校额和班额。

(五)坚持以学生本人住址和户籍为主,同时兼顾法定监护人房产和户口有效证明。

(六)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

二、招生对象

(一)学区范围内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政策优抚对象、随迁子女等家庭儿童少年等,以学生家庭实际常住地址为主要入学依据。

(二)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七年级入学新生为2026年六年级毕业学生。

三、招生范围

(一)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由当地义务教育学校本着“科学划设、学区保持相对稳定、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并报区公共服务中心备案。

(二)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2026年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小学、初中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

四、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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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方法及提供佐证材料

全区各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招生方案报区公共服务中心教育办公室备案。

(一)当地村民、居民子女需提供佐证材料:户口簿。

(二)户籍不在本地但长期在本地居住的,需要提供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村委会证明。

(三)政策优抚对象和务工随迁子女,需要提供户口簿、民政部门或务工单位证明(务工单位所在乡镇、派出所证明也视为有效)。

六、工作程序

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报名均采用市教育局统一的新生报名系统报名,于规定时间内,在线上填报入学信息,实现入学资格、户籍、住房等信息联合审验“一次不跑”。

(一)报名方式

通过“赣服通”平台“一件事专区”,点击“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萍乡市专区,在线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在线报名登记有且只有一次修改机会。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9:00-7月7日17:00。

2.逾期未报名人员,按照学区所在地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3.符合优待政策对象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家长在线上传材料成功只是入学信息登记,并不等于被该校录取。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待所有生源登记结束后,按招生计划分类别依次审核录取。

(二)填写报名信息及大数据核验

1.报名以学校为单位设报名入口,填报人在填报前应对照本方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入口进行报名。

2.报名系统已连接大数据,监护人(填报人)应据实填写学生基本信息、户口信息、监护人信息、入学房产等信息。

3.监护人(填报人)填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区公共服务中心及相关学校将对填报人提交的信息予以审核。如果因监护人录入虚假信息、使用虚假证件而影响适龄儿童报名录取的,由区公共服务中心根据要求统筹招收或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并对提供假证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审核流程

1.7月3日-7日,招生学校根据所划定的学区和报名条件,线上严格审查报名信息,并完成初审。学校对报名材料需要进一步审核的,将与区公共服务中心联合区公安分局、区社会发展建设局、区资规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生源资格进行联审,并在“赣服通”平台上提醒家长重新上传报名材料,如未重新上传报名材料的,将依据其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审核期间,家长可及时关注“赣服通”平台的审核情况。

2.7月8日,招生学校报送预录名单至区公共服务中心。

3.7月9日-10日,区公共服务中心对招生学校预录名单进行复核审定和统筹派位。

4.7月11日-13日,区公共服务中心统一在官微上公示录取名单不少于3天;家长通过“赣服通”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5.8月中下旬,区公共服务中心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阳光分班,学校导出分班名单后公示。

6.9月1日,家长凭“赣服通”平台录取结果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要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妥善做好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和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确保应入尽入。要加强招生预警,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二)严肃规范招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密考”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严控大校额大班额,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学校一律不得有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按标准班额配置,存在超标准班额风险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十项严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出现超计划违规招生、人籍分离等现象,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规范材料审核。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建立数据质量审核责任机制,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采集、录入的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个人和学校不得违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通过公众号、微信等多种方式,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尤其是耐心解释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在线报名等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幼儿园、小学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提醒毕业班学生家长及时关注有关招生政策信息,引导学生及其家长就近入学。

(五)加强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2〕8号),在秋季开学后要核查学生入学、返学情况,规范办理学籍异动、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收取借读费,对没有平台录取学校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严禁超计划招生。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督促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防止因贫、因病、因厌学发生辍学,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