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龙州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时间:来源:九考网为规范有序推进本县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6〕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入学报名工作,自觉接受义务教育。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按时入学,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按规定向县级教育局提出缓学申请。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并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1.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结合适龄学生人数、区域生源分布、学校办学规模、出行交通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且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实现全覆盖。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设置任何限制性报名条件,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谈,不得向学生询问任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类问题,不得以冬令营、夏令营、开放日等各种方式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三)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当年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中小学校及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提供优质的入学咨询指导和服务。
(四)均等化原则。严格遵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253号)要求,切实做好本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将随迁子女招生纳入本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要求备齐规定材料提交申请后,将依据务工材料核验通过时间、居住(租住)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序,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若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至民办学校就读。
(五)坚持县级统筹协调,各招生学校全力配合的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县级统筹协调,各招生学校全力配合的原则,生源调配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二、招生划片
(一)初中
1.龙州县第一中学:招收龙州镇朝阳小学、龙州镇实验学校(部分)、上金乡、武德乡、彬桥乡小学毕业生。
2.龙州县民族中学:招收龙州镇新华中心小学、龙州镇城南新区小学毕业生。
3.龙州县龙津初级中学:招收龙州镇霞秀完小、龙州镇先锋小学、连城小学、上降乡、八角乡、逐卜乡、上龙乡、下冻镇小学毕业生。
4.龙州镇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龙州镇实验学校小学部部分毕业生及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响水镇中学、金龙镇实验学校初中部、水口镇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本乡镇小学毕业生。
(二)小学
1.县城区小学招生划片。
(1)龙州镇新华中心小学:独山路(龙州汽车站起至南华纸厂单号1至39号、双号2至76号)、天湖路、龙水路(12-1号至12-177号)、同顾大道(含人事小区、劳动小区、建设小区、和谐小区、兴龙花园、幸福悦府、同顾·中央公园、龙景花园、东方御景、福玺嘉书香名城、天使小区、卫健局后面棚户区改造小区、龙鑫时代广场等社区)、上龙乡岜那村。
(2)龙州镇朝阳小学:招利民社区(利民街、龙州镇政府、月亮小区、龙州第二糖厂、霞秀糖厂)、龙江社区(龙江街、旧武装部至铁桥头合龙街、县委、温州商城、新龙街、兴龙路、新填地、东街、东门街),龙州县人大至中华城红绿灯路口(含长盛小区)、龙州环卫所、机耕路、龙庭华府二期即独山路155号。城北路中华城红绿灯路口至医保局路口(城北路38号)、中华城、建筑小区、菜刀社、兴仁街1至129号(单号)、兴仁街2至180号(双号)。
(3)龙州镇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白沙街路段(银龙小区、打鱼社、钓鱼台)、独山路祥源酒店至独山路龙津西附中学大门(含龙庭华府一期即独山路65号)、白沙街祥源酒店至龙州一桥(白沙街188号止)社区户籍(以户口簿为准)、龙鑫花园(以建和路为分界线,与龙夏路交界处为止)、三眼桥、与城东社区居委会紧挨的白沙小区(自建房)、都市名城、龙庭一品、金桂农贸、金桂豪庭、金桂新城、福玺嘉金桂小区、万盛小区、康平街、南街、西街、千总街、驮苗街、营街、南门街、泰山街、仁义街、新街、兴仁街131至187号(单号)、兴仁街182至266号(双号)、都兴街。
(4)龙州镇龙水小学:招新龙州县中医医院、龙水路龙州国际、城北幸福花园至新水口海关路段、安宁小区、北门社区(城北路45号起至银晟苑、原中医医院、新劲汽车修理厂、酒厂路、老干街、水泥厂、龙胤雅苑),新华社区中北门街、北门一巷、北门二巷,龙北社区、龙水二级路(海关对面棚户区改造小区以及从上龙路红绿灯路口至龙州镇自清村、东合村、塘巧村)、城北上龙路、龙北农场大坡分场、龙北茶厂生活区。
(5)龙州镇城南新区小学:招红八军纪念馆后面龙锦大道至城南派出所路段,以建和路为分界线的丽江花园、新兴花园、龙居江畔、滨江世纪城一二三期、金江湾、检察院小区、翡丽湾、碧桂园、东信帝景、天琴小区、福玺嘉公务员小区、公安局、龙州东盟国际商贸城、东盟汽车城、先锋花园、城南幸福花园、先锋农场叫及分场、龙州镇岭南村。
(6)龙州镇霞秀完全小学:招收龙州镇板门村、河屯村、镇秀村、百农村、贯明村。
(7)龙州镇连城小学(民办):负责招收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鉴于2023年招生片区有微调,有多孩入学的家庭,在片区微调前已有一人按原招生片区入学,今年又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片区学校在有学位及其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其亲弟(妹)在同一学校就读。
2.乡镇小学招生划片。
上降乡、八角乡、上金乡、响水镇、逐卜乡、金龙镇、武德乡、上龙乡、水口镇、下冻镇、彬桥乡等11个乡镇小学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招收本乡镇户籍新生,不得跨乡镇招生,学生不得自主择校。
三、招生计划
(一)县城小学

(二)各乡镇小学
各乡镇小学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自行制定本乡镇新生入学招生办法,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做好招生工作,坚决制止大班额现象。
(三)初中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1.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原则上是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适龄残疾儿童建议选择到特教学校就读,也可以在本县学校随班就读。龙州县特殊教育学校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由学校另行公布。
(二)初中招生对象
初中招生对象为划定招生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五、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及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有效期半年以上外,其他各类证明材料须在2026年7月8日前取得。



六、报名审核及新生录取
(一)报名时间
线上:小学2026年7月8日至14日(每天08:00-22:00);
初中2026年7月8日至14日(每天08:00-22:00)。
线下:小学2026年7月13日-14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初中2026年7月13日-14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6〕13号)精神,报名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进行。
(1)线上报名
电脑端: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首页,点击或搜索“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小学或初中一年级教学入学“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即可报名。
手机端:下载“智桂通”APP,点击“办成一件事”专题,选择小学或初中一年级入学“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即可报名。
(2)线下报名
无法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线上报名或线上报名存在困难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相应片区的学校,在学校的指导下完成线上报名。已在线上完成报名的无需线下重复报名。
(三)资格审核
由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将取消录取资格:
1.已就读过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并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相应学籍信息的学生;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入学资格的;
3.不按片区划分规定选择报读学校的。
(四)录取办法
1.学校优先录取房产与户口地址一致的生源。按划片招生区域先安排“第一类、第二类”生,再安排“第三类、第四类”生。
2.第二类生以购房时间和入住时间为依据,按时间长优先。
3.在县城区内经商或务工者,须出具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保缴纳凭证;工作满半年为基本条件,年限长者优先。
4.特殊家庭(含孤儿、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按相关政策予以适当照顾。
5.如属于第一(户籍类)、二类生(房产类),不得以第三、四类的身份报名,按第一、二类生划入相应招生区域的学校就读。
6.若学区内学校学位已满,第三、四类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城区尚有学位的学校;不愿接受统筹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五)公布结果
2026年7月8日起,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的家长可直接通过报名渠道线上查询受理情况。8月1日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
七、工作要求
(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期间,应设立招生工作咨询处,以提供招生相关的咨询服务。
(二)严格义务教育招生管理
1.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严格控制大校额(2000人以上)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逐步实现标准班额教学,起始年级按照国家标准班额编班(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坚决防止产生新的56人以上大班额。
3.严格规范编班程序。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
4.加强学籍管理。按照“一人一籍”“应入尽入”的原则,认真做好新生注册建籍工作,确保2026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入库工作。已经取得小学一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得重读小学一年级;未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儿童,不得提前入学。上一学年度已就读七年级,不能重读七年级。
5.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对于违反招生入学纪律的民办学校,县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6.加强对托管机构学生管理。县城小学不接受县城无房居住托管学生到县城学校报名提交材料,不得招收非龙州镇户籍且县城无房居住托管学生入学,学校要负责审核检查,县教育局要加强督查,发现存在非龙州镇户籍且在县城无房居住的托管学生入学,一经查实,勒令该生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对未按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教育局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8.规范报名信息采集。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确保该项工作安全、顺利、有序进行,成立龙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莫琪海 副县长
副组长:罗 敬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陆彩英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黄昌明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赵威举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 彤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丽丹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陆青良 县教育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何伟荣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黄礼勇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农振彪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蒙元勇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禤培战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马司乐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甘志庆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由黄礼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各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落实。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校要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在保持招生政策稳定性和持续性的同时,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统筹考虑教育精准扶贫、控辍保学、特殊群体等因素,整体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形成有利于各学段招生政策紧密衔接的工作体系。各职能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诚实守信的态度做好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因工作业务不熟悉或责任心不强等其它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全县通报。
3.严明纪律,阳光招生。各校要保持步调一致,做到招生政策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程序统一,要畅通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招生入学工作公信力。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4.全面监督,强化问责。各学校要畅通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招生入学工作公信力。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纳入年度考评内容之一,对新生监护人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取消报名资格。县教育局招生入学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随机对各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各学校要在2026年6月30日前将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报送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监督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办公室0771-8812635,基础教育股0771-8825066,电子邮箱:lzjjg066@126.com。
龙州县第一中学0771-8812946,0771-8830986;龙州县民族中学0771-8812748;龙州县龙津初级中学0771-8818186;龙州镇新华中心小学0771-8811882;龙州镇朝阳小学0771-8869608;龙州镇实验学校(小学0771-8850636 、初中0771-6602698);龙州镇城南新区小学0771-8879958;龙州镇霞秀完小0771-8810006;龙州镇龙水小学0771-8812159;龙州县连城学校0771-8824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