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永寿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永寿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健全阳光招生工作机制,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教育招生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阳市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教基字〔2026〕36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年级招收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永寿县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开具缓免入学通知书,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具有永寿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落实“县级统筹、学校主体”的招生工作机制,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策”,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入学条件

(一)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按学区免试登记入学。

1.永寿户籍学生:依据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依次安排入学。

(1)房户一致。永寿县户籍,房户一致,以户口本户籍地址对应的学校登记入学。需提供材料:户口本

(2)房户不一致。永寿县户籍,房户分离,在县城、镇政府所在地购买商品房,以房产地址对应的学校就近登记入学。需提供材料:①户口本、②商品房购买合同(房产证等)

(3)其他。永寿县户籍,在县城、镇政府所在地居住公租房、经商、务工人口子女,以居住地址对应的学校就近登记入学。需提供材料:①户口本、②住房租赁合同、③经商务工证明(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

2.随迁子女: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有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公安机关审核颁发的家庭居住证地址所对应学校办理登记入学。需提供材料:①户口本、②居住证

(2)暂未办理居住证。父母任意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永寿经商务工,以房产地址或租赁合同租住地址对应的学校登记入学。需提供材料:①户口本、②经商务工证明(经商营业执照、务工合同)、③商品房购买合同(房产证等)或住房租赁合同

若所申请的学校无空余学位,无法接收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由县教育局依据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3.对口直升:公办小学的毕业生按照地理位置就近入学原则,免试进入与其相对应的公办初中。

4.政策准入: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需提供材料:相关证明

(二)民办学校

1.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启迪中学永寿分校)招生范围为永寿县域内(永寿户籍学生和办理永寿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不得跨县域招生,招收新生人数不得超过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

2.录取方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招生程序

通过“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实行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招生程序具体为:

(一)公布招生信息。6月25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

(二)网上报名。7月17日至7月27日,学生家长实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主题模块,查看办事指南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

(三)资格审查。7月17日至7月27日,各公办学校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民办学校由县教育局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两次线上审核不通过的,告知携带相关资料转线下办理。

(四)报名录取。7月28日至7月31日,公办学校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进行线上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组织电脑随机录取,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未被录取的,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招收顺序为:政策优待类---房户一致类---房户不一致类---随迁子女类---其他类。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0日前,学校向录取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报到注册。8月3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招生工作部署。各学校要根据工作要求,组建校内招生工作专班,厘清人员职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做好招生资格审查,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全面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与“一册两表四书”制度,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动态监测体系,全力保障适龄群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坚决杜绝国学班、私塾等违规办学形式替代正规义务教育,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送学责任,对无故拒不送学、造成学生失学辍学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牢牢守住控辍保学工作底线。

(二)规范招生行为,优化办理流程。各学校要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精简办事流程,全面提升招生服务水平。依托“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大力简化入学办理流程,清理取消各类冗余证明材料,不将超龄入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明等作为入学前置条件,有效减轻家长办事压力。严格实行招生计划刚性管理,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严控大班额、大校额现象,保障办学条件达标。积极推行长幼随学便民举措,落实多子女同校就读政策,切实解决家长接送难题。规范信息采集工作,仅收集招生必备信息,严禁采集家长职务、收入等无关内容,杜绝各类平台随意重复采集信息,切实保护群众个人隐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面谈、测评等方式筛选学生,严禁以竞赛成绩、各类证书作为录取依据,严禁违规开展招生宣传,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类费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格执行公民同招政策,严肃整治各类违规招生行为。民办学校严守招生区域范围,报名人数超出计划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招生秩序。

(三)做好宣传服务,营造良好氛围。围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扎实做好“教育入学一件事”宣传解读与服务保障,营造健康有序的招生氛围。各校依托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载体,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学区划分、报名流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解读政策,引导家长理性择校。优化便民服务,设立线下服务站点,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落实相关要求,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门,提升报名体验。强化风险防控与舆情管控,做好风险研判,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矛盾,加强舆情监测,及时辟谣释疑,维护良好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推进。

(四)严格监督管理,严肃执纪问责。各校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按时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守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准则,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问题,严禁为违规入学学生办理学籍。县教育局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公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及咨询方式,贴心做好家长政策答疑工作。同时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公开举报电话与邮箱,及时处置群众诉求。从严查处各类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压实学校主体责任,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对违规民办学校,依规采取缩减招生名额、暂停招生乃至吊销办学许可等处置措施,以严实监督问责维护招生秩序,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公平公正、依规有序开展。

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029-3766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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