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枫亭中心小学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九考网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工作要求,紧扣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安排,统筹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综合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等核心政策,增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招生入学制度,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确保2026年秋季仙游县枫亭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闽教基〔2026〕12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6〕11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莆田市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莆教初幼〔2026〕10号)及《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6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6〕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持有枫亭中心小学普及区户籍或暂住在其普及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儿童(除缓学对象外)。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总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班生额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班生额不超过45人)执行。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三、招生片区

1.枫亭镇霞街社区、兰友社区、学士社区等3个社区的适龄儿童。

2.枫亭镇耕丰村的适龄儿童。

3.在编在岗的枫亭镇干部直系子女。

4.辖区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直系子女。

5.符合省、市、县招生优待政策的。

四、招生批次及条件

(一)普及区学生入学办法

1.凡属以下情况者,作为普及区学生安排入学:

(1)户籍关系在枫亭镇霞街社区、兰友社区、学士社区(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所有)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户籍关系在枫亭镇耕丰村(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所有)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3)在编在岗的枫亭镇干部直系子女。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

(4)辖区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直系子女。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

(5)符合省、市、县招生优待政策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

2.普及区学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仙游县枫亭中心小学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枫亭镇人民政府裁决。居民户口簿须标明与户主关系,适龄就学对象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同在户口簿内视为符合条件。

3.报名时应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要于7月9日-7月10日按规定报名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县枫亭中心小学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学校学额已满,在枫亭镇辖区内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未经同意不报名或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和枫亭镇人民政府,由枫亭镇人民政府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二)剩余学位对象入学办法

1.剩余学位对象:

(1)第一种情况:户籍在仙游县枫亭中心小学普及区。

(2)第二种情况:经枫亭镇党委政府认定,福建新龙太置业有限公司按2021年与仙游县枫亭中心小学的签定承诺执行,并需提供:①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祖父母购买枫城新都房产的购房户直系适龄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的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第三种情况:2026年秋季,枫亭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人数的40%抽签入学仙游县枫亭中心小学的(2027年秋季为满3年60%,满1至2年50%)。

(4)第四种情况: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祖父母在霞街社区、兰友社区、学士社区等3个社区内有住房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①有房产证及购房税务统一发票;②有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统一发票;③有购买普及区范围内合法的住房且能提供土地证或建设许可证以及当地村居证明的。

(5)第五种情况:父母在霞街社区、兰友社区、学士社区等3个社区内工作或经营且暂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持有在霞街社区、兰友社区、学士社区等3个社区内连续满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若换新证,新旧证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并提供霞街社区、兰友社区、学士社区等3个社区内租房协议、房东身份证明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②适龄就学对象父(母)需提供在霞街社区、兰友社区、学士社区等3个社区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出具的务工证明,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以及对应的社保费缴纳证明。

③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持有在霞街社区、兰友社区、学士社区等3个社区内2025年8月31日前(含)办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营运证(附完税证明),目前仍在霞街社区、兰友社区、学士社区等3个社区内实际经营或工作并提供覆盖入学申请时段的店面租房协议作为佐证。

2.报名程序:符合上述五种情况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在7月12日-7月13日持相应材料到仙游县枫亭中心小学报名,由学校组织人员认定、审核后,将审核材料报镇教管办备案。若对认定材料有异议,由枫亭镇人民政府裁决;若适龄就学对象提供材料有不实之处,视同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录取办法:

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五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第三种次序等进行(例如剩余学位无法满足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就学,则只在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中进行随机派位,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以此类推)。以上五种情况未派到学位的,在枫亭镇辖区内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派位工作由仙游县枫亭中心小学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参加,在县教育局和枫亭镇教管办、枫亭镇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派位地点在枫亭中心小学。

五、招生时间安排

(1)7月9日-7月10日,学校组织普及区内适龄就学对象招生报名;符合政策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前往学校窗口报名。

(2)7月12日-7月13日,符合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前往仙游县枫亭中心小学窗口报名,申请电脑派位资格。

(3)7月24日,进行随机派位,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公告栏上公布派位结果。

(4)7月27日,未派到学位的,在枫亭镇辖区内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镇教管办,并在枫亭中心对外公示栏公布。

(5)7月30日,公布招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截止。

(6)8月28日-8月29日,组织入学注册。

(7)8月30日,学校组织随机编班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凡经派位录取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