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枫亭开发区中心小学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九考网

为全面提升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确保2026年秋季仙游县枫亭开发区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闽教基〔2026〕12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6〕11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莆田市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莆教初幼〔2026〕10号)及《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6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6〕4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持有开发区中心小学普及区户籍或父母居住在其普及区符合政策,年满6周岁(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除缓学对象外)。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2026年计划招生5个班,班生额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每班不超过45人)执行。若因客观原因超班生额的,人数不超过省定标准的10%。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三、招生范围

招收荷珠村、上浒村、麟山村、斗北村居民户的适龄儿童或父母居住在其辖区内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开发区管委会干部职工直系子女、湄洲湾技术学校教职工直系子女、仙游县公安局沧溪海防派出所职工直系子女、枫亭海平中学教职工直系子女、枫亭经济开发区一中教职工直系子女、枫亭消防救援站在编职工、本中心教职工直系子女和莆田滨海医院职工直系子女可在开发区中心小学就学,开发区各企业单位员工随迁子女按照单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

四、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普及区学生入学办法

1.普及区荷珠村、上浒村、麟山村、斗北村居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须标明与户主关系,适龄就学对象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同在户口簿内视为符合条件。

2.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证明材料;父(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2025-2026年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3.普及片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于7月9日-7月10日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县枫亭开发区中心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普及片区学生入学资格的具体认定、审核由仙游县枫亭开发区中心小学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枫亭镇人民政府裁决。

(二)符合政策条件对象入学办法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属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军人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闽教基〔2024〕8号、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胞子女。

(5)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6)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7)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可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提供同校入学就读学位;在符合转学政策和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依家长意愿,可为多子女家庭提供子女同校就读学位(如子女已就读学校学位无空缺,无法安排同校就读,也可依家长申请,安排转学入读同一学校)。

2.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于7月9日-7月10日到仙游县枫亭开发区中心小学报送相关材料,由仙游县枫亭开发区中心小学审核汇总统筹安排。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驻仙部队介绍信、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

(2)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的一种。

①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三种证件之一)。

②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可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三)剩余学位就学对象入学办法

1.剩余学位报名条件:

(1)第一种情况:在仙游县枫亭开发区中心幼儿园就读的学生。

(2)第二种情况: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购买枫城新都房产、闽鼎江山府房产的购房户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第三种情况:父母在仙游县枫亭开发区中心小学普及区内工作或经营且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适龄就学对象父(母)居住证(连续一年及以上,如换新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

②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持有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目前仍在仙游县枫亭开发区中心小学普及区内经营或工作的。

③适龄就学对象父(母)在仙游县枫亭开发区中心小学普及区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的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工资证明)。

2.报名程序: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在7月17日-7月18日持相应材料到仙游县枫亭开发区中心小学报名,由学校组织人员认定、审核后,将审核材料报镇教管办备案。若对认定材料有异议,由枫亭镇人民政府裁决;若适龄就学对象提供材料有不实之处,视同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三种情况先后顺序进行。(例如:剩余学位无法满足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就学,则只在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中进行随机派位,第二、三种情况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以此类推)。以上三种情况未派到学位的,在枫亭镇辖区内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派位工作由枫亭开发区中心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参加,在县教育局和枫亭镇教管办、枫亭镇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派位地点在枫亭开发区中心小学。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镇教管办,并在枫亭开发区中心对外公示栏公布。

五、招生时间安排

1.7月9日-7月10日,学校组织片区内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往学校窗口报名。

2.7月15日-7月16日,符合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往仙游县枫亭开发区中心小学窗口报名,申请电脑派位资格。

3.7月17日-7月18日,组织人员对符合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4.7月25日,学校向社会公布学位剩余情况。

5.7月28日,对已审核认定的符合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进行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未派到学位的,在中心辖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6.7月30日,公布招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截止。

7.8月28日-8月29日,组织入学注册。

8.8月30日,学校组织随机编班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凡经派位录取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