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乐山市通江小学招生简章(附招生地段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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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中教发〔2026〕25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岷河社区、王河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社区、通江社区(不含徐家扁小学招生范围:银湾街以北,通悦路以东至岷江为界的三角形区域,包括来福仕、若水苑、置地新府等三个小区)。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地与房产地“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户籍在乐山市通江小学招生范围内,且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20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四、户籍要求
(一)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簿,还需视户主情况和父母房产情况分类分批录取。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但户籍不随父母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就读。
(二)2026年3月1日及以后迁入通江小学招生地段的挂靠户籍(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实行“六年一学位”的数量限制。符合“长幼随学”“孪生同校”条件的挂靠户籍,按照“长幼随学”“孪生同校”政策执行。对于同一套住房地址连续挂靠户口的适龄儿童,若前一个挂靠户口适龄儿童未满学位年限,再次挂靠户口的适龄儿童不参加通江小学的招生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
(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通江小学招生地段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含4月30日)。2026年5月1日及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通江小学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五、信息采集
(一)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信息采集制度,需要在通江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在“乐山市市中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二)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12日上午9点至5月19日下午6点。未按时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三)出生日期在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的市中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四)年满8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8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市中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3日至5月15日工作时间到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
(五)户籍在通江小学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直接选择通江小学。若适龄儿童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则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六)户籍在蟠龙社区的邦泰国际(三苏路1258号)、凤凰国际(瑞祥路一段2075号)、兰台府(陆游路388号),以及高坝社区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可选择嘉州学校或通江小学第三校区(三苏路1398号)。
(七)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所有义务教育新生,还需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六、招生计划
学校2026年的招生计划,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信息采集情况、学校办学规模等研究决定后另文下发。
七、招生日程
请家长朋友们根据招生日程,按以下程序做好相应工作。
(一)4月13日,通江小学发布招生公告。
(二)5月12日至5月19日,网上信息采集。(新生录取按照户籍进行,与信息采集的先后顺序无关,建议家长尽量错峰进行)
(三)户籍查验。
1.5月23日至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户籍在岷河社区、王河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社区、通江社区的到一校区(岷河北街500号主校区)查验户籍。
2.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户籍在蟠龙社区的邦泰国际(三苏路1258号)、凤凰国际(瑞祥路一段2075号)、兰台府(陆游路388号),以及高坝社区的到三校区(三苏路1398号)查验户籍。
请父或母(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如户主不是孩子父或母的,请带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上要有孩子和父母的姓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只有购房合同的请提前到房产交易中心开具房产查询证明)、信息采集编号、通江小学新生信息采集表。
(四)5月27日,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区公办小学进行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
(五)6月22日前,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录取市中区户籍适龄儿童。
(六)6月23日,张榜公示拟录取小学新生名单。
(七)6月26日9:00-16:00,发放小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家长凭信息采集编号到户籍查验地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提醒:家长到校查验户籍和领取录取通知书时,不带孩子;户籍查验顺序与录取无关,家长无需过早排队等候。
八、录取办法
市中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一致“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一)第一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通江小学招生地段,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父母是产权人且拥有100%产权)。
(二)第二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通江小学招生地段,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三)第三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通江小学招生地段,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不一致,或父母没有房产。
(四)第四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通江小学招生地段,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即挂靠户籍。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录取,对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四类适龄儿童的录取。
根据《乐山市促进积极生育二十条措施》的规定,在满足户籍及划片招生条件的基础上,二孩、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实行“长幼随学”“孪生同校”。符合“长幼随学”“孪生同校”条件的,请填写好“长幼随学”“孪生同校”信息采集表,于5月23日至5月24日向学校提交户籍和出生证明,经学校审核后,统一上报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几类特殊房产的类别界定如下:
1.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房产产权证明使用土地划拨单、社区和街道出具的证明等代替,视为第一类。
2.共有房产(指适龄儿童的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产权):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海棠街道、通江街道、绿心街道、棉竹镇高坝社区、全福街道翡翠社区、沟儿口社区,以及大佛街道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所辖行政区域范围,下同)其他地方无房(父母双方均需提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则视为第一类;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有房,则视为第二类。
3.房产产权是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拥有100%全产权,视为第一类;适龄儿童只拥有部分产权,按共有房产进行界定。
上述几类特殊房产,除了房产要求外,还需要满足“适龄儿童的户籍在通江小学招生地段,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的户籍要求。
港澳台同胞、华侨、进藏干部职工、烈士、公安英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本市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其子女在市中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833-2134316(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区教育局教育股)
通江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833-2600033
举报电话:0833-243031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督组综合科)、0833-2138053(市中区教育局内部审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