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乐山市县街小学招生简章(附招生地段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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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按照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市中区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
(三)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地与房产地“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地段
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新村街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大田社区、大佛坝村、张徐坝村、罗李坝村、滟澜洲社区、肖坝社区7至12组(含原属肖坝社区5组的北欧印象住宅小区,含原属肖坝社区6组的海泊蓝庭、海泊蓝湾、M公馆、御墅住宅小区)、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
三、招生对象及户籍要求
1.具有学校招生地段户籍,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20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2.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簿,其中公办小学还需视户主情况和父母房产情况分类分批录取。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但户籍不随父母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就读。
3.2026年3月1日及以后迁入市中区的挂靠户籍(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的数量限制。符合“长幼随学”“孪生同校”条件的挂靠户籍,按照“长幼随学”“孪生同校”政策执行。对于同一套住房地址连续挂靠户口的适龄儿童,若前一个挂靠户口适龄儿童未满学位年限,再次挂靠户口的适龄儿童不参加挂靠户口所在地学校的招生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
4.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现住址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含4月30日)。2026年5月1日及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市中区的适龄儿童,由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四、信息采集
1.符合公办义务教育新生招生条件,需要在市中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在“乐山市市中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12日上午9点至5月19日下午6点。未按时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3.出生日期在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的市中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所有随迁子女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4.年满8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8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市中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012年8月31日前(含2012年8月31日)或2014年9月1日后(含2014年9月1日)出生的市中区户籍的2026届小学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3日至5月15日工作时间到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
5.户籍在乐师附小、县街小学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学校、斑竹湾实验学校、肖坝实验学校其中之一。
6.户籍在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小学可选择徐家扁小学徐家扁校区或新建小学或县街小学,初中可选择乐山五中或乐山七中。
7.户籍在市中区乡镇,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办理了市中区城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可作为随迁子女到随迁子女可选择就读学校报名就读。
8.完成信息采集后,所有义务教育新生,还需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五、招生办法
市中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一致“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一)第一类: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父母是产权人且拥有100%产权)。
(二)第二类: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三)第三类: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不一致,或父母在市中区城区没有房产。
(四)第四类: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即挂靠户籍。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录取,对未被该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四类适龄儿童的录取。
根据《乐山市促进积极生育二十条措施》的规定,在满足户籍及划片招生条件的基础上,二孩、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实行“长幼随学”“孪生同校”。符合“长幼随学”“孪生同校”条件的,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查验户籍和房产时,需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一上报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录取。
几类特殊房产的类别界定如下:
1.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房产产权证明使用土地划拨单、社区和街道出具的证明等代替,视为第一类。
2.共有房产(指适龄儿童的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产权):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海棠街道、通江街道、绿心街道、棉竹镇高坝社区、全福街道翡翠社区、沟儿口社区,以及大佛街道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所辖行政区域范围,下同)其他地方无房(需提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则视为第一类;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有房,则视为第二类。
3.房产产权是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拥有100%全产权,视为第一类;适龄儿童只拥有部分产权,按共有房产进行界定。
上述几类特殊房产,除了房产要求外,还需要同时满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的户籍要求。
六、招生流程及工作安排

1.5月12日至5月19日,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2.5月23日至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申请号、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县街校区查验户籍和房产证。
3.5月27日,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4.6月23日,学校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
5.6月26日,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及户籍查验相关资料。被学校录取学生的家长务必按时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温馨提示:
户籍查验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请家长不要过早到校,以免造成校门口拥堵。所有车辆一律不进入校内,任何人员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随意丢弃瓜果纸屑。
为了保证户口查验登记时有序,学校安排了3个小组,家长按社区分组自觉排队登记,遵守秩序,并保持安全距离。
一组: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罗李坝村。
二组:新村街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张徐坝村、滟澜洲社区。
三组:大田社区、大佛坝村、肖坝社区7至12组(含原属肖坝社区5组的北欧印象住宅小区,含原属肖坝社区6组的海泊蓝庭、海泊蓝湾、M公馆、御墅住宅小区)、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
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833-2134316(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区教育局教育股)。
举报电话:0833-243031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科)、0833-2138053(市中区教育局内部审计股);0833-2130013(学校党务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