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汀县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解读

来源:九考网

一、2026年秋季本县初中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长汀县2026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与2025年初中招生政策相比,总体保持稳定。结合本县2026年生源最高峰和全力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实际,严格落实评估办法中“初中起始年级严控班额”的指标要求。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适当微调细化,并对部分内容的表述进行规范完善,主要有下列2个方面的变化:

(一)录取批次有变化

2026年录取批次为4个批次。第四批次采取户籍和社保分别计分的办法安排入学。

(二)录取办法有变化

1.符合第三批次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监护人于7月13日-14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招考办现场报名,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2.符合第四批次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监护人于7月15日-17日携带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招考办现场报名,严禁委托他人代办。根据家长申请就读学校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者按对应计分项目(户籍迁入/社保缴纳)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录满为止;自愿调剂的由县教育局统筹调配。不自愿调剂的,回户籍地(或原户籍地)就读。

二、户籍迁入招生范围时间限定有变化?

答:户籍迁入招生范围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1.学生本人户籍、父母至少一方的户籍及父母至少一方房产均在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为第一批录取。

2.学生本人户籍及其父母至少一方的户籍于2025年12月31日前迁入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为第二批次录取(非亲属关系有公安机关公示证明的属于本批次)。

3.学生本人户籍及其父母至少一方的户籍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迁入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第四批次(无房产的)。

三、如何让小学毕业生及家长知晓2026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日程安排、材料要求?

答:县教育局招考办负责印发《致2026年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6),各小学需在小学毕业考前2周,将该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材料一览表印发给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家长,由各小学收回回执单并于6月底前上报县教育局招考办。让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及家长知晓招生日程、流程、材料要求。

如有未尽事宜,可咨询教育局招考办(0597-6831865)。